【第1篇】試用期曠工辭退通知書
______(員工):
由于你在試用期間經常曠工遲到,影響到正常工作,給公司造成損失,經公司研究,按照公司的《員工辭退辭職管理辦法》的規定,我公司給予辭退”予以辭退。
請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公司人力資源部辦理離職移交手續,并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到財務部結算試用期內工資。
________公司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篇】試用期曠工辭退通知書
____先生/女士:
我公司與你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提供了____崗位,試用期間,公司發現你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因此試用期未通過考核,不符合本公司在錄用你之前所公布的你所在職位的錄用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一項的規定“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給予辭退” 予以辭退。
請你接到本辭退通知后,到公司相關部門辦理離職手續,同時,接到本辭退通知后,你不得以公司名義再開展任何業務活動,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你本人承擔。
本通知自收到之日起生效。
請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公司人事部辦理離職移交手續。
________有限公司
人事部 行政部
20____年____ 月____日
【第3篇】試用期曠工辭退通知書
____(員工):
鑒于你在試用期內,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連續曠工10天并且在收到公司曠工通知后仍繼續曠工。違反了員工手冊第七十一條第2款:月遲到或早退累計3次及以上者,或在連續12個月內累計遲到早退10次及以上者,或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曠工達3天或連續曠工2天及以上者的規定,以及公司的其他相關規定,構成嚴重違紀。現公司正式通知你:
1、請你收到本通知后3日內對上述行為向公司做出書面解釋,并提供相應的依據。逾期視為你放棄在本公司的工作,雙方勞動關系將該3日期滿后解除,公司不再另發通知。
2、請你于勞動關系解除后3日內配合主管辦理交接手續,交接公司財物。特此通知!
特此通知!
____公司
人事部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