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防暑降溫的通知【1】
為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保證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生產經營活動有序進行,經省政府同意,決定對夏季防暑降溫費和高溫津貼標準進行調整,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防暑降溫費
(一)執行范圍: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在崗工作人員。
(二)發放標準:從事室外作業人員每人每天15元,其他人員每人每天10元。
(三)發放時間:每年 6月15日至9月15日,其中陜北地區執行時間為6月15日至8月15日。
(四)經費開支渠道: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防暑降溫費按隸屬關系,由同級財政在部門預算中列支;企業的防暑降溫費在成本費用中列支。
(五)調整后的防暑降溫費標準從2015年6月15日起執行。
二、高溫津貼
(一)發放條件: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二)發放標準:每人每天25元。
(三)發放時間: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
(四)高溫津貼由勞動者所在單位負擔,納入工資總額,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范圍內。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期間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降低或扣除勞動者工資。
(五)調整后的高溫津貼標準從2015年7月1日起執行。
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職工工作時間、休息時間、夏季防暑降溫費和高溫津貼支付以及被診斷為職業性中暑職工工傷保險待遇落實等情況,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關于防暑降溫的通知【2】
自7月1日出梅以來,我市持續高溫,且據氣象部門預測,未來一周晴熱高溫天氣仍將持續。為切實做好高溫天氣的應對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做好防暑降溫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高溫天氣應對工作
高溫天氣不僅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供水供電等造成影響,也極易引發各類安全生產事故。各地、各部門要堅持以人為本、民生優先,把應對高溫天氣作為當務之急,全面落實各項應對措施,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統籌安排,切實解決好高溫天氣給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帶來的困難和問題,進一步夯實安全生產責任,加大隱患排查整改力度,有效預防各類事故發生,確保人員到位、措施到位、責任到位。
二、全力做好群眾生產生活保障
要把保障群眾生活放在首位,精心安排好高溫期間的群眾生產生活。加強水廠運行管理和供水管網檢修維護,全力保障群眾生活用水。加強有序用電管理,做好電力調度,切實保障城鄉居民和公共場所用電。落實預防措施,防止流行疾病發生。合理調配醫務人員,做好醫療應急準備,妥善處置和及時轉運、救治患者。采取有效措施減少高溫干旱對農業生產的不利影響。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要盡量為居民提供公共避暑場所。幫助五保戶、低收入家庭等困難群體做好防暑降溫工作。
三、認真貫徹作業時間要求
工礦企業、建筑、交通、電力、燃氣、環衛等單位要堅決落實防暑降溫措施,應按照國家安監總局、衛生部、人社部和全國總工會《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和氣象應急預案的要求,按照氣象部門發布的天氣預報信息,嚴格遵守高溫作業時間要求:
1.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2.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3.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 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4.因生產工藝要求、應急搶險需要,不能按規定停止高溫作業或不能暫停高溫時段露天工作的單位,應做好防暑降溫工作,減少高溫接觸時間,同時做好防止高溫中暑的應急準備工作。
同時,各作業單位要加大防暑降溫經費的投入和防暑降溫物品發放,改善露天和高溫工作場所的通風、隔熱、降溫條件。
四、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切實加強對危險品生產、儲存、運輸和使用環節的安全監管,督促落實防范措施,嚴防事故發生。加強電網巡查檢修,防范因電力設施超負荷運行引發的火災、停電等事故。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加強對易燃易爆場所和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監管。加強對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監管,確保安全運行。要督促做好各類運輸車輛保養和安全檢查,防止因高溫發生自燃、爆燃等事故,同時做好客運中的防暑降溫。加強老舊房屋防火安全的宣傳與檢查。加強路面車輛管控,加強駕駛員教育,減少因高溫酷熱、疲勞駕駛發生的交通事故。要積極采取各種行之有效的方式,家校聯動,切實抓好防溺水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堅決遏制中小學生溺水事故的發生。認真做好食品安全檢查、監管工作,及時提醒、監督餐飲單位做好食品衛生工作,防止發生食物中毒事件。加強森林防火安全監管,避免發生森林火災。
五、加強高溫天氣檢測預報預警
要密切監測天氣變化,及時通過各種新聞媒體和信息渠道向社會發布高溫天氣預警信號,重點加強對衛生、教育、交通、農業、水利、電力、建筑等重點行業的氣象服務,提出預防高溫等災害性天氣的措施和建議。一旦發生重大旱情或突發事件,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應急預案要求,及時啟動應急響應,組織力量進行處置。充分利用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及時播報高溫預警信息,加強防暑降溫常識宣傳,增強廣大群眾自我防護意識。要加強應急值守,及時處置因高溫天氣引發的各類突發事件,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