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降臨,高溫來襲,高溫防中暑的工作是很重要的。下面是相關的通知,快來圍觀吧。
2017關于做好高溫中暑衛生應急工作的通知【篇一】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有關單位:
由于我市出現持續高溫天氣,部分地區最高氣溫超過39℃,少數地方發生高溫中暑和溺水等事件。據市氣象臺預報,今后一段時間還將持續高溫天氣。現就進一步做好高溫天氣防御應對工作強調如下:
一要高度重視高溫天氣應對工作。高溫天氣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等造成不利影響,極易引發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和職業病危害。各縣、市、區政府和市直各有關單位要認真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當前高溫天氣防御應對工作的通知》、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切實做好高溫天氣應對工作的緊急通知》等相關文件要求,強化工作措施,及時組織高溫天氣防范應對工作檢查,落實屬地管理、行業管理責任,切實保障人民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確保安全度夏;要密切監測天氣變化,加強高溫天氣預報預警,加強對農業、建筑、交通運輸、礦山、電力、供水等重點行業的氣象服務;要加大高溫防范宣傳力度,增強人民群眾自身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
二要扎實做好高溫天氣防御應對工作。各縣、市、區政府和市直各有關單位要認真落實省、市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防止發生安全事故和高溫中暑;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作業場所的監督檢查;各級政府和教育部門要進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青少年兒童的安全意識,父母和其他監護人要履行好法定監護的職責,防止溺水事件發生;供電、供水等部門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保障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用電、用水;農業部門要加強指導、抓好農業生產;公安交警、交通運輸等部門要加強檢查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住建、衛生、民政、食藥監局等其他有關部門要按照自身職能做好高溫防御應對工作。各縣、市、區政府和市直各有關單位要嚴格執行高溫條件下室外露天作業時間規定,督促用人單位落實防暑降溫措施;在做好高溫天氣防御應對工作的同時,要繼續統籌抓好局地強降雨和臺風等災害防御;受災地區在做好災后重建工作的同時,要妥善安排集中安置群眾的生產生活,統籌做好防暑降溫和衛生防疫等工作。
三要加強應急值守和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各縣、市、區政府和市直各有關單位要加強應急值守和防暑降溫措施的檢查落實工作,及時做好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同時,要做好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工作,第一時間向市政府報告。
宣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x年8月15日
2017關于做好高溫中暑衛生應急工作的通知【篇二】
目前,全國各地即將進入高溫酷暑季節,為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切實做好2017年高溫天氣防暑降溫工作,有效預防和控制中暑事件的發生,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加強對防暑降溫工作的組織領導
防暑降溫工作直接關系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來,我國一些地區因夏季高溫天氣導致中暑甚至死亡事件時有發生,給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嚴重損害。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充分認識夏季高溫中暑對勞動者身體健康的危害,切實把防暑降溫工作作為當前一段時間的重要工作來抓,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明確工作任務,采取有效措施,推動有關部門和用人單位扎實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
二、強化用人單位主體責任,認真落實各項防范措施
各地區要加大對防暑降溫工作的宣傳力度,強化用人單位防暑降溫主體責任意識。凡工作場所存在高溫作業和夏季露天作業的用人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等四部門聯合印發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安監總安健〔2012〕89號)的有關規定,特別要落實好以下保障措施:
一是要在高溫天氣來臨之前,組織高溫天氣作業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當及時調整作業崗位。
二是要在高溫作業場所增添必要的通風或降溫設備,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個體防護用品和防暑降溫所需的清涼飲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
三是要根據本單位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合理安排或調整勞動者夏季高溫天氣工作時間,適當增加高溫作業環境下勞動者休息時間,最大限度地減少勞動者高溫中暑事件的發生。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從事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四是要制定高溫中暑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習,根據從事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數量及作業條件等情況,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足量的急救藥品。同時,要對勞動者進行高溫防護和中暑急救宣傳教育,增強勞動者防范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突出重點,強化監管執法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結合夏季高溫特點,突出重點行業領域和重點單位,加強對用人單位防暑降溫工作責任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同時,要督促相關部門加強對建筑工地、露天作業場所和高溫作業崗位的夏季防暑降溫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用人單位是否認真貫徹落實《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是否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是否組織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是否配備通風或降溫設備以改善作業條件,是否合理安排或調整高溫作息時間,是否制定高溫中暑應急預案等情況。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行為,要依法進行查處;對問題嚴重的,要予以公開曝光。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將對各地區防暑降溫工作情況進行抽查。
請各省級安全監管部門將本地區防暑降溫工作總結及監管執法情況,于2017年9月30日前報送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職業健康司(聯系人及電話:)。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7年5月16日
2017關于做好高溫中暑衛生應急工作的通知【篇三】
各村(社區)、各相關企事業單位:
接上級通知,根據市氣象臺5月16日16時40分發布的高溫黃色預警信號,18、19日,本市平原大部分地區日最高氣溫將達35℃以上,請做好應急防范工作。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全面開展本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時對易燃易爆部位采取噴淋降溫措施;加強日常巡查,嚴格用火用電管理,嚴防汽車火災事故;要及時開展應急演練工作,提高應急處置速度。
二、餐飲單位做好食品衛生工作,謹防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
三、學校、幼兒園做好防暑降溫工作,嚴防學生中暑、溺水事故。
四、鎮專職消防隊、鎮森林撲火隊及百善、孟祖、上東廓3個微型消防站啟動聯勤聯動應急響應機制,全員上崗備勤,對轄區內易發生火災部位進行排查,及時對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快速妥善處置,防止釀成火災事故。
五、請各村(社區)及企事業單位做好高溫預警告知工作,引導轄區居民及企業員工做好高溫防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