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第一生存法則,是我們健康平安生活的重要保證,所以我們要重視安全。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安全生產月活動通知,希望對你有幫助。
2017年安全生產月活動通知【篇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有關中央企業:
按照中央宣傳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等六部門《關于開展201x年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的通知》(安監總政法〔201x〕71號)安排,6月份第三個星期即6月14至20日為應急預案演練周。為確保應急預案演練周活動取得實效,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演練(以下簡稱應急演練)在檢驗預案、完善機制、鍛煉隊伍、教育公眾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是檢驗和提高綜合應急能力的重要途徑。各地區和企業要充分認識應急演練的重要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應急預案演練周活動有序、有效開展:一是明確專門部門負責此項工作,落實責任,督促有關單位和企業切實行動起來,開展形式多樣的應急演練活動;二是研究和制定應急演練計劃,針對本地區和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應急演練;三是加大宣傳力度,通過開展應急預案演練周活動,普及應急知識,提高社會公眾尤其是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的應急意識,促進安全發展理念深入人心。
二、針對重大危險源,開展應急演練
各地區和企業要以應急預案演練周活動為契機,針對本地區、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開展多種形式的應急演練。要注重實效,通過應急演練及時發現問題,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把有關應急預案規定的責任、制度、措施、應急救援物資等落到實處;完善與重大危險源周邊單位和人員的協調聯動機制,并使其了解和掌握重大危險源發生事故帶來的危害及事故發生時的應對措施。
三、針對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特點,開展應對由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練
今年的汛期已經到來,暴雨、洪水、泥石流、雷電、大風等自然災害極易引發生產安全事故。各地區和企業要針對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特點,大力開展應對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練。礦山企業要針對淹井(礦)以及尾礦庫潰壩等事故,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企業要針對雷電可能造成的事故開展應急救援與處置演練;其他企業也要針對汛期的氣候特點,加強大風、坍塌(滑坡)及泥石流等災害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與處置演練。
四、加強政企聯動、專業應急隊伍與企業協調聯動,提高協同作戰能力
各地區要加強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與企業之間、專業應急隊伍與企業之間的協調聯動應急演練。要督促企業開展與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急預案銜接方面的應急演練,建立與政府相關主管部門的聯系與信息傳遞渠道,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與處置機制,促進綜合應急能力的提高。
各地區和企業要組織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參加應急演練,熟悉服務企業的生產工藝過程和安全生產特點,提高應急救援隊伍的協同作戰能力。
五、其他要求
各地區和企業要根據本地區及有關行業特點,認真編制應急演練方案,以熟悉應急預案、掌握應急技能為目的,力爭實現全員參與、全員提高。要實事求是、科學評估,認真對應急預案演練周開展的情況進行評估總結,針對發現的問題,進一步修訂和完善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演練周活動要圍繞201x年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主題,結合深化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和“三項建設”的具體要求,全面推動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各項工作的落實。
各省級安全監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和有關中央企業要在201x年6月底前將應急預案演練周活動總結報送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2017年安全生產月活動通知【篇二】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交通運輸中央企業,部屬各單位:
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開展201x年全國“安全生產月”和“安全生產萬里行”活動的通知》(安委辦〔201x〕1號)部署,我部定于201x年6月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中央領導關于安全生產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在交通運輸系統大力開展“打造本質安全,共享平安交通”主題活動,強化責任意識,普及安全法制,傳播安全知識,厚植安全文化,突出強基固本,激發安全發展內生動力,為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安全便捷出行提供更高效、更優質、更可靠的交通運輸服務。
二、主要內容
(一)組織主題宣講。一是部領導將撰寫“打造本質安全,共享平安交通”署名文章。省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行業中央企業黨政主要領導要結合地域(領域)特點和安全特征,論本質安全、話平安交通,在媒體上發表署名文章。二是省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行業中央企業要組織宣講團深入基層,重點圍繞法規制度、典型案例和防范措施開展宣講,強化安全理念,普及安全知識,促進責任落實。三是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要選擇典型事故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通過警示教育展覽、專題研討和媒體展映等形式,對基層一線開展警示教育。
(二)推動學習共進。一是組織共享“平安交通”經驗交流。各地要結合《交通運輸部關于印發“平安交通”建設行動方案的通知》要求,深入推進“平安交通6+1”,開展一次現場成果展示和經驗交流。二是開展安全生產風險管理工作交流。部將組織一次試點單位現場交流會,各地要總結本地區的經驗和做法,選取具有代表性的單位或企業,開展一次現場觀摩。三是通過報刊、網站、微信等媒介,開設專版專欄和專家訪談,介紹各部門、各單位安全生產經驗做法,進行廣泛交流和互動。
(三)實施專項行動。一是針對危險品運輸安全生產突出問題,開展一次事故隱患排查專項行動。二是通過“雙隨機”、曝光平臺、“隨手拍”等形式,開展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曝光行動。三是在廣場、站場、施工現場等人員密集場所和社區、學校,開展“6.16”安全生產宣傳咨詢行動。四是針對客運和城市軌道交通 ,開展一次安全生產應急演練行動。
三、有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部安委會全面負責交通運輸“安全生產月”活動的組織領導工作,部安委辦具體承擔交通運輸“安全生產月”活動的日常工作。各部門、各單位要成立“安全生產月”活動組織機構,制定活動方案,認真部署動員,精心組織安排,務求取得實效。
(二)強化跟蹤督導。各部門、各單位要健全“安全生產月”活動跟蹤檢查督導制度,建立聯絡制度,加強溝通聯絡和檢查指導,實時掌握活動工作動態,部將適時組織督導組,進行實地督查。
(三)強化信息報送。各部門、各單位要將“安全生產月”活動相關信息和黨政主要領導署名文章及時報送部安委辦,并請于5月25日前報送“安全生產月”活動方案和活動聯絡員,7月8日前報送“安全生產月”活動總結。部安委辦將在7月中旬通報各地“安全生產月”活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