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進一步提高本市住房保障工作和房產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2007年1月17日國務院第165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杭州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2008年7月8日市人民政府第3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杭州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市政府令第243號)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范性文件,結合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內容分類 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本機關將對與行使住房保障、房產管理職能以及部分行政相對人信息進行公開。公開信息的形式分為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兩大類。 主動公開類信息主要包括: 機構職能、政策法規、規劃計劃、辦事事項、資金信息、人事信息、業務信息、工作信息、公共服務、工程建設等類別,具體內容可詳見本機關的《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 依申請公開類信息主要向申請人公開除主動公開以外的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的政府信息。 二、公開政府信息形式分類 根據《條例》、《規定》,政府信息公開分為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兩大類。 (一)主動公開 1、公開范圍 本機關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范圍參見本機關編制的《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中國杭州”政府門戶網站和本機關的網站首頁上查閱“政務公開”中“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及相關內容,也可以到杭州市房產檔案館查閱。 2、公開形式。 對于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本機關主要采取網上公開的形式。網上公開的具體網址為:http://www.hzfgj.gov.cn。其余網上未公開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提出申請。 本機關還將采用新聞發言人制度、杭州政府信息網等其他輔助性的公開方式。 本機關網上公開的信息,除機構職能類、政策法規類信息以外,均設置留存期限。超過留存期的信息,本機關不再繼續通過網上公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到本機關設立的當面受理點(杭州市房產檔案館)查閱上述信息。 各類信息網上公開時限如下: (1)局網站機構人員、辦事指南、政策法規等信息原則上長期有效; (2)局網站新聞、動態、快訊、論壇等信息發布期限為自發布之日起1年,過期關閉; (3)預售項目公示發布期限為自發布之日起2年,過期關閉; (4)房產轉移、權屬登記征詢異議公告發布期限為自發布之日起6個月,過期關閉; (5)房屋拆遷公告、搬遷公告發布期限為自發布之日起2年,過期關閉; (6)誠信檔案(包括開發企業、經紀企業、物業企業、評估企業及拆遷單位等)投訴公示的發布期限為自被投訴企業回復之日起3個月,過期關閉; (7)“換約續租”有關公告發布期限為自發布之日起3個月,過期關閉; (8)其他通知公告,如在內容中確定期限的,發布期限以該期限為準;未明確期限的發布期限為自發布之日起6個月,過期關閉。 3、公開時限。 各類政府信息產生后,本機關將盡量在第一時間內予以公開,最晚公開時間為信息形成或者更變之日起的20個工作日。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獲取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機關申請。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屬于本機關公開目錄內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的,除特殊情況外,本機關將予以提供。該目錄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的,本機關將依法予以處理。 1、公開范圍。 本機關可以依申請公開的信息范圍參見《目錄》。 2、受理機構 (1)信函、電報、傳真申請受理。 本機關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和信函、電報、傳真申請的機構為杭州市房產檔案館,辦公時間為:工作日的9:00?11:30,14:30?17:00;聯系電話:87924060,傳真號碼:87924065;通信地址:杭州市開元路40號,郵政編碼:310001。電子郵箱地址: fgj.fcdag@hz.gov.cn。 (2)當面申請受理 本機關不接受政府信息公開的當面申請;杭州市房產檔案館為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受理點,確需當面申請的,請前往申請。市房產檔案館當面受理點地址為:杭州市開元路40號,杭州市房產檔案館政府信息公開受理窗口,受理時間為:工作日的9:00?11:30,14:30?17:00。 3、申請的提出 提出申請的公民或法人,可在“中國杭州”政府門戶網站或本機關子網站上在線提交申請。 為提高申請處理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機關確定信息的提示。 4、申請的處理。 本機關收到在線申請后,應進行登記,并在登記之日起的15個工作日內作出下列答復: (1)屬于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可以獲得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于掌握但不主動公開的信息,如可公開,可持相關證件和材料到相關窗口領取《杭州市房產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如不可公開,則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3)不屬于本機關公開范圍的,應告知申請人該信息的掌握單位及聯系方式; (4)申請公開的信息內容描述不明確的,應告知申請人重新申請; (5)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應如實、明確地告知申請人。 本機關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流程可以參見以下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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