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G20峰會主題確定為“構建創新、活力、聯動、包容的世界經濟”。在9月4日-5日舉辦。
2016杭州G20峰會放假安排:目前暫未確定。
市民建議:峰會期間人放假、車限行
G20峰會能給這座城市的交通帶來什么?我們能為G20峰會做什么?讓我們來聽聽市民們的聲音。
上班族陳?:建議峰會期間全市放假,或安排錯峰上下班,車輛方面建議借鑒北京APEC會議期間實行單雙號限行,以大幅度避免交通擁堵情況的發生。
G20峰會是一個國際經濟合作論壇,于1999年12月16日在德國柏林成立,屬于布雷頓森林體系框架內非正式對話的一種機制,由原八國集團以及其余十二個重要經濟體組成。G20峰會旨在推動已工業化的發達國家和新興市場國家之間就實質性問題進行開放及有建設性的討論和研究,以尋求合作并促進國際金融穩定和經濟的持續增長。按照以往慣例,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與世界銀行列席該組織的會議。
歷史沿革
1997亞洲金融危機發生后,要求增加發展國在全球經濟活動中 發言權的呼聲日益增強。
1999.6德國科隆,美日德法英意加俄8個工業國財長提出為防止類似亞洲金融風暴的重演,讓更多國家就國際經濟貨幣政策舉行經常性對話,以利全球金融貨幣體系的穩定。
1999.9華盛頓八國集團財長宣布成立二十國集團(G20)論壇,由 歐盟、布雷頓森林機構 和19國財長央行長組成。
1999.12德國柏林,八國集團(美日德法英意加俄) 與歐盟 及 亞 非 拉美大洋洲各國 財長 和 央行行長共創20國集團(G20) 國際經濟合作非正式論壇會議。(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與 世界銀行 列席 G20論壇會議)會議旨在促進 工業國 和 新興市場國 就國際經濟、貨幣政策和金融體系重要問題 開展建設開放性對話。通過對話,為討論協商 有關實質問題 奠定廣泛基礎,尋求合作,推動國際金融體制 改革并加強其框架的構建。
中國是二十國集團的創始成員,并于2005年作為主席國成功地舉辦了第七屆二十國集團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中國將于舉辦G20*峰會。
組織機構
始創國
二十國集團 (Group20) 是1999年9月25日由八國集團的財長在華盛頓提出的,目的是防止類似亞洲金融風暴的重演,讓有關國家就國際經濟、貨幣政策舉行非正式對話,以利于國際金融和貨幣體系的穩定。20國集團從2008年起召開*峰會。隨著20國集團的架構日漸成熟,并且為了反映新興工業國家的重要性,20國集團成員國的*于2009年宣布該組織將取代八國集團成為全球經濟合作的主要論壇。
成員國
二十國集團由美國、英國、日本、法國、德國、加拿大、意大利、俄羅斯、澳大利亞、中國、巴西、阿根廷、墨西哥、韓國、印度尼西亞、印度、沙特阿拉伯、南非、土耳其共19個國家以及歐盟組成。這些國家的國民生產總值約占全世界的85%,人口則將近世界總人口的2/3。
特邀代表
為了確保20國集團與布雷頓森林機構的緊密聯系,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總裁、世界銀行行長以及國際貨幣金融委員會和發展委員會主席作為特邀代表也參與該論壇的活動。
運作方式
二十國集團以非正式的部長級會議形式運行,不設常設秘書處,主席采取輪換制。該集團的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每年舉行一次。每年的部長級例會一般與七國集團財長會議相銜接,通常在每年的年末舉行。會議由主席國及一些國際機構和外部專家提供秘書服務和支持,并可根據需要成立工作小組,就一些重大問題進行評審和提出對策建議。
國際機制
根據G20在1999年誕生時發表的首份《G20公報》,“G20是布雷頓森林體系框架內一種非正式對話的新機制”。從這段話中可看出,G20隸屬于布雷頓森林體系,但與布雷頓森林體系的IMF、WB等正式國際機制不同,它是一種非正式國際機制。
非正式性是G20機制的性質,這就決定了G20在秘書處建設、議題建設、機制架構、與非成員國關系等方面必須采取與“非正式性”相配套的措施。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廓清我們關于如何開展G20建章立制工作的一些困惑。
在秘書處建設方面,現狀是每年的輪值主席國都會設立“臨時秘書處”,并將前一次主席國和后一次主席國的成員都吸收進來,組成所謂“三駕馬車”。存有爭議的是要不要設立“常設秘書處”。
有學者認為,“三駕馬車”的秘書處制度安排仍然不能滿足峰會籌備和峰會成果落實的要求,應該建立常設秘書處來提高G20機制有效性。但如果從“G20非正式機制的本質特征”出發,G20建立常設秘書處的建議值得商榷:一是非正式的特色和優勢就在于它擺脫了傳統國際組織的官僚制束縛,由輪值主席國設立臨時秘書處的做法,可以實現秘書處與主辦國的良好協調;二是作為布雷頓森林體系內的非正式機制,G20可以通過增強與IMF等正式機制的互動,組建“正式機制+非正式機制”的“機制復合體”,來克服沒有常設秘書處的不足。
在議題建設方面,現狀是每年的輪值主席國設置峰會的議題,保持議題的開放和靈活,時刻關注國際政治經濟形勢的變動,討論影響“當下”國際環境的熱點問題。存有爭議的是G20要不要縮小議題范圍,集中討論幾個核心問題,如金融、貿易等。
有學者擔心G20議題廣泛容易導致峰會不能集中突破取得成果。但如果從 G20本質上是非正式機制的特征出發,“集中議題”的建議也值得商榷:一是非正式的特征決定了G20的主要目標是在大國之間謀求共識,議題之間相互關聯的特點,決定了保持議題開放更有利于*統籌各項議題,通過“議題聯系”來建立解決問題的共識;二是其他專門性的正式國際組織可以參與G20峰會,如本次會議邀請了聯合國、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世界貿易組織、國際勞工組織等來參加,由它們負責具體議題領域達成協議的執行,讓*將更多時間集中于各問題統籌達成共識的“務虛”層面。
在機制架構方面,作為一個非正式會議的體系,現今G20已經形成了“峰會 -協調人會議-部長級會議-工作組會議”的機制架構,但過于集中在“峰會層面”,其他層次的會議有待進一步加強。峰會事務協調人作為*參加G20機制的“全權代理人”,理應在峰會會前籌備和會后成果落實中發揮更大作用,召開更多的峰會協調人會議無疑具有重要意義。部長級會議主要是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以及勞工部長會議,但隨著G20更多地涉及貿易、環境、能源等議題,應該考慮召開G20貿易部長會議、環境部長會議、能源部長會議等,為峰會取得成功奠定扎實的部長級會議支撐。
在與非成員國關系方面,雖然是一種非正式對話,但由于來自當今世界最先進的發達經濟體和新興經濟體構成的“豪華陣容”,還是使得不少國家質疑“為什么是這二十個經濟體來決定關涉到60億人民的世界經濟大局”,因此保持與非 G20成員國的良好互動,對G20機制的合法性與有效性至關重要。但行為體參與集體行動的數量與效率本身就是個悖論,數量越多,效率越低,因而在不降低效率的情況下,增加更多成員國參與G20進程的辦法可能包括:一是增加具有廣泛代表性的國際組織*在G20中的作用,如聯合國秘書長、七十七國集團輪值主席等;二是增加各地區集團和聯盟*在G20中的影響力,如東盟*、非盟*等,這樣有可能在成員數量與機制有效性之間實現“帕累托最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