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烏2015中小學幼兒園放暑假時間和開學時間的通知
各中小學、幼兒園、直屬單位:
2014學年即將結束,現就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期末及暑期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
1.小學:6月24日畢業考試,6月25日期末考試。
2.初中、職高:6月26日至27日期末考試。
3.普高:7月4日至6日期末考試。
二、放假時間
小學、初中、職高、幼兒園6月30日舉行休業式后(普高休業式由學校另行安排),學生開始放暑假。各學校在完成學校統一布置的工作后,教職工于7月11日離校,8月24日回校,8月25日至30日安排師德教育、集體備課及開學前準備等工作。
三、開學時間
下學期8月31日學生報到注冊,9月1日正式上課。為疏緩開學報到時學校周邊交通擁堵現象,實行錯時報到。初中、職高學校8月31日上午報到;小學、幼兒園8月31日下午報到。各學校根據實際情況,視情再作分年段錯時報到。
考慮到高中學程安排的需要,普通高中開學時間另行通知。
四、工作安排
1.認真實施考試評價工作。市教育研修院要制訂并實施全科質量監測方案,加強對課程質量監測與評價。全市中小學要嚴格按照市教育研修院的統一要求,認真組織期末考試評價工作,認真組織質量分析,研究制訂改進教學工作的措施。
2.強化學校與家庭的聯系。放暑假前,各校要及早制訂家訪工作計劃,認真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家訪活動,堅持科學、客觀、公正地報告學生素質發展水平。
3.切實做好中學畢業年級的各項工作。全市各中學要認真組織實施中學畢業典禮,以簡樸隆重的儀式展示階段性教育成果。各中學要及時準確組檔、送檔,認真組織畢業年級學生參加學業考試,認真指導學生填報志愿。
4.認真實施“陽光招生”。各中心學校要組織下屬學校對本學區范圍的小學、初中入學對象(含殘疾兒童)進一步核實,發放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確保適齡兒童少年100%入學。全市公辦小學、初中要嚴格按照市教育局相關文件的精神,實施“陽光招生”,切實維護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各初中要積極配合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做好招生工作,確保完成招生任務。
5.科學安排學生暑假活動。各校要精心指導學生科學、合理地安排暑假生活,及早部署,精心安排。組織學生開展2015學年的“閱讀與文明同行”讀書活動,指導學生認真閱讀活動所推薦的書目,鼓勵學生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和社區公益活動。嚴禁各校以任何形式組織集體補課、上新課。嚴禁教師違規辦班、帶生及從事有償家教活動。
6.切實加強暑期安全教育與管理。放假前,各校要對全體師生進行專題安全教育,重點開展交通安全、防溺水的教育,落實“學生安全千萬家”教師家訪活動,并發放《告家長書》,引導家長及其他監護人加強對子女或被監護人的教育和管理,增強防范意識,提高自救能力。開展學校消防安全檢查,加強健康知識教育,防控夏季傳染病。組織好學校聯建保安的招聘、培訓工作。各中心校要將暑期安全教育有關意見切實落實到各民辦幼兒園,教育監察大隊落實到各民辦學校。
7.完成教師學年度評價工作。根據市教育局《關于重新印發〈義烏市教職工年度考核辦法〉的通知》(義教人〔2007〕17號)精神,做好教職工學年度考核工作,《學年度考核匯總表》于7月9日前交局人事科。
8.按時完成材料歸檔與提交。完成學年工作總結和學籍檔案以及教育教學業務檔案整理、歸類、入檔。各單位的學年工作總結和下一學年工作思路于7月10日前送局辦公室。
9.認真做好教職工聘用工作。要求做好受聘人員的考核、未聘人員的處理、缺崗人員的聘用等工作,續聘人員名單于7月1日前報局人事科。因人員流動、招生計劃的變化、學校撤并造成的師資需求情況變化,應及時與局人事科聯系。
10.加強學校資產管理。要充分利用暑假時間,組織對校舍進行檢查和修繕,做好校園綠化的維護,災害天氣的常態化預防工作;做好電梯、鍋爐、實驗器材等各類裝備的檢修和維護工作;做好學生代收費、食堂經費等費用的結算、公布、清退工作。
11.切實落實好學校基本建設項目。各相關學校要高度重視,對照雨污分流、熱水淋浴設施配置、薄弱學校改造、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塑膠跑道建設、電氣線路安全隱患整改、陽光食堂創建、校舍修繕、廁所改造等一般性政府投資及零星工程項目推進任務交辦單,進一步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倒排工程進度表,按照工作要求和時間節點攻堅破難、積極推進。
12.做好發展性督導評價有關工作。各單位對照學校三年發展規劃,對其中2014學年度工作進行總結與自評,相關材料及時交督導科。
13.完成教師專業培訓工作的各項要求。做好下半年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專業發展培訓項目申報和教師選課工作。落實教師參加各類培訓,確保完成國培、省培任務。對本年度校本研修活動進行中期效果評估,在此基礎上安排好下半年工作。
14.做好清廉校園創建工作。根據“清廉校園”創建進程安排,六、七月為“清廉招生”主題活動月,七、八月為“清廉基建”主題活動月,各校認真按照“清廉校園”實施意見抓好創建工作。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在暑假期間,各校要一如既往履行好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六項禁令”、“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和教育部“嚴禁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行為的規定”等各項規定。教育廣大教職員工不參與、不組織違規帶生辦班及從事有償家教等違規行為。切實規范軍訓等各項收費,嚴格執行市教育局于2月下發的《關于規范各級各類學校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抓住關鍵時間點,扎實開展師德師風專項檢查,暢通舉報渠道,確保第一時間能收到家長、社會的反映,第一時間進行調查處理。
15.切實落實暑期值班護校工作。放假期間,每個學校必須安排1名值班領導和不少于1名值班人員,確保上班時間在崗,加強校園巡查,做好上情下達,保持信息暢通,若有突發情況,必須立即按規定上報情況。暑假值班領導和值班人員安排、值班聯系電話等須于7月10日前報局收發室。局紀工委對各校值班情況作明察暗訪并予通報。
要求各中心校及時將該文件精神傳達至轄區內各民辦中小學、幼兒園,做好各民辦中小學、幼兒園的期末及暑期工作檢查與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