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天津市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天津商務職業學院繼續實行自主招生,為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我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天津市高職院校自主招生,系天津市探索在新的歷史時期適合高職院校培養需要、適合學生成才發展的選拔模式,推進高職院校考試招生與普通高校相對分開,完善“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使分類考試錄取成為高職院校招生的主渠道的重要改革舉措。其原則是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以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能力考試為依據,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已被我校自主招生專業錄取的考生可參加天津市普通高考本科三批及以上階段的錄取,但不再參加高職高專階段錄取,未錄取考生可繼續參加普通高考各批次錄取。我校自主招生錄取的新生與全國普通高考錄取的學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四條:學校概況
一、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
二、辦學層次:高職
三、學校基本概況:天津商務職業學院是經天津市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學院具有五十多年的辦學歷史,始終保持著良好的辦學聲譽和社會影響,是國家教育部與天津市政府共建的濱海新區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基地;天津市商務人才培訓基地和服務外包培訓基地。迄今,已累計為國家培養出近13萬名優秀畢業生,每年為社會培訓各類專業人才近萬人。
學院現有三個獨立校區:海河教育園新校區、六緯路校區和珠江道校區,分別承辦高等職業教育、中等職業教育、成人學歷教育和各類教育培訓。目前,高職在校生近8000人,中職在校生600余人,成人在校生4000人。
學校設有應用外語學院、經濟貿易學院、經濟管理學院、國際物流學院、會計學院、服務外包學院等6個二級學院。共開設34個專業。其中,國際貿易實務、會計、商務英語、市場營銷、報關與國際貨運、商務經紀與代理、稅務等示范性專業,分別得到國家和市財政專項支持。經過多年專業調整與建設,初步形成了以服務外貿、外經、外語、外包、電子商務以及商貿流通等服務業、具有鮮明應用文科特色的專業布局。
隨著全國高等職業教育事業的發展,學院在繼承過去辦學優秀傳統的基礎上,堅持特色辦學、內涵發展、創新驅動,走在了全市高等職業教育的前列。
1、厚重的歷史沿革
天津商務職業學院是由原天津對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