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長提出這些疑問。對于轉專業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為兩類:一是進入大學后,發現所學專業不適合自己,難以學下去,需要轉專業:二是在志愿填報階段,通過選擇一些高校的冷門專業,低分先進名校,再考慮轉專業。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天津中醫藥大學轉專業的一些政策規定,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僅供參考!
一、天津中醫藥大學轉專業要求和條件政策
天津中醫藥大學學生專業調整辦法
為了繼續落實“以學生為中心、因材施教、個性發展”的教育教學理念,滿足學生個性化、多樣化的需求,進一步完善學生自主選擇專業的機制,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及《天津中醫藥大學學生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校建立院級、校級兩級學生專業調整委員會。校級專業調整委員會主席由校長擔任,委員由黨委書記、黨委副書記、副校長、紀檢書記、教務處處長組成。院級專業調整委員會由各學院根據專業情況自行建立,報教務處備案, 負責學院學生調整專業事宜。教務處是學生調整專業工作的組織協調部門。
第三條 各學院接收名額確定與名額公布
各學院要綜合考量宿舍、實驗室、教室、實習條件、就業率等因素,確定接收名額,報教務處審核,審核通過由教務處報送校委員會,批準后,由教務處公告周知。原則上每年各專業或方向接收調整專業學生不少于 3 名。
第四條 學生專業調整工作在每年的春季學期組織實施,具體時間詳見當時通知。
第五條 各類專業申請資格
為便于規范專業調整申請資格,現將我校專業分為三類:醫學類專業(中醫學、中西醫臨床醫學、針灸推拿學、臨床藥學)、醫學相關類專業(中藥學、藥物制劑、藥學、中藥資源與開發、制藥工程、中藥制藥、護理學、康復治療學、食品衛生與營養學、醫學實驗技術、醫學信息工程)、非醫學類專業(公共事業管理、勞動與社會保障、應用心理學、市場營銷、漢語言、漢語國際教育)。
1.轉入醫學類專業,申請者必須同時滿足以下全部條件:
1)統計學期范圍內,平均學分績點達到 3.0,具體計算辦法參見《關于成績績點的管理及使用辦法》;
2)各學期各科成績均及格(包括各類課程);
3)提供自傳;
4)根據申請轉入的專業提供職業生涯設計與規劃;
5)身體條件符合轉入專業高考錄取體檢的相關要求;
6)家長同意書;
2.轉入醫學相關類專業,申請者必須同時滿足以下全部條件:
1)統計學期范圍內,平均學分績點達到 2.5,具體計算辦法參見《關于成績績點的管理及使用辦法》;
2)各學期各科成績均及格(包括各類課程);
3)提供自傳;
4)根據申請轉入專業提供職業生涯設計與規劃;
5)身體條件符合轉入專業高考錄取體檢的相關要求;
6)家長同意書;
3.轉入非醫學類專業,申請者必須同時滿足以下全部條件:
1)統計學期范圍內,平均學分績點達到 2.0,具體計算辦法參見《關于成績績點的管理及使用辦法》;
2)各學期各科成績均及格(包括各類課程);
3)提供自傳;
4)根據申請轉入的專業提供職業生涯設計與規劃;
5)身體條件符合轉入專業高考錄取體檢的相關要求;
6)家長同意書;
第六條 學生專業調整辦理程序
1.學生申請調整專業
學生依據各專業申請資格,并綜合評價個人情況及意愿,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
2.學院審核學生申請
各學院負責初審申報學生資格,以志愿分類,在初審合格者中,按類遴選平均學分績點前 4 名者,填寫《天津中醫藥大學學生專業調整申請表》,每位學生限選一個專業,不得同時選擇兩個或多個專業。
簽章后報送教務處,報送教務處后不得撤銷或者更改志愿。
3.教務處審核學生申請
教務處負責二次審核(主要審核績點和課程成績情況),教務處將通過審批的學生名單及申請表,按照申報專業分送學院。
4.院級學生專業調整評審委員會評審
院級學生專業調整評審委員會對擬轉入本部門專業的學生進行面試。評審學生綜合素質情況,審查學生自傳、職業生涯設計與規劃等材料,給出評審成績總分。評審結束后,將“評審成績總分”匯總表(按照分數由高到底排序)、院級委員會工作總結、報送教務處。
5.教務處計算“評審績點”并公示
教務處將“評審成績總分”,按照 6 個學分與其它課程成績重新計算平均學分績點,形成“評審績點”。按照志愿分類,以“評審績點”排序,進行公示,前三名者獲得推薦校級專業調整評審委員會資格,公示期為 3 天。
6.院內專業調劑
公示期結束后,教務處將尚有空額的專業公布,依據“評審績點”順序,未轉成功的學生可在所申報學院內部進行二次選擇。未轉成功學生進行二次調整的機會只有一次。
7.校級學生專業調整評審委員會評審
根據教務處等額提供的候選名單,校級學生專業調整評審委員會,聽取院級學生專業調整評審委員會工作匯報,并進行投票。投票結果在校內公示 3 天后, 對無異議者,學校以文件形式正式通知學生本人及學院,以辦理相關手續。
專業調整一經校級評審委員會評審后,不得請求再回原專業學習。
第七條 由于專業調整導致的學籍異動采取兩種方式:平級異動和降級異動, 平級異動即直接進入同年級學習,降級異動即進入新生年級學習。申請者須在申 請表中注明學籍異動方式。
第八條 經校級學生專業調整委員會批準已異動的學生,需按照異動入專業年級的管理規定繼續完成學業。
第九條 由于專業調整形成的差缺課程,按照未修課程處理。學生須在異動后的四個學期內考試及格,逾期仍不及格的差缺課程將納入學業警示統計范圍。
第十條 院級委員會評定細則
1.評定項目及權重分配:自傳 10 分、職業生涯設計與規劃(50 分)、面試
(40 分)。
2.院級評定委員會依據評定項目和權重,分項打分,最終匯總形成“評審成績總分”報送教務處,備校級評審委員會審查。
第十一條 校級學生專業調整委員會評定細則
1.教務處向校級委員會匯報評審結果;
2.校級學生專業調整評定委員會表決,并最終形成決議,加蓋學校公章, 予以公示,公示期 3 天。
3.公示期滿,無異議者,教務處依照決議,通知學院及部門辦理相關事宜。第十二條 符合如下任一條件者,不得參加申報: 1.已獲準調整專業一次;
2.未學滿一學期或者已學滿二個學期及以上;
3.正在休學期間;
4.根據招生所在地區的當年錄取政策,由后錄取批次專業申請轉入先錄取批次專業,由文科專業申請轉入理科專業;
5.招生時已經確定為定向和委托培養。第十三條 原專業成績處理辦法 1.與現專業相同課程,學生可以免修;
2.與現專業不相同,但與學生選報的輔修(雙學位)專業相同課程,可以沖抵相應課程學分;
3.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其他課程,全部按照公共選修課程處理。
第十四條 在申報學期,學生必須嚴格按照學校要求,在原專業認真完成余下學業。
第十五條 學生如有下列特殊情況者,也可向學校申請調整專業:
(1)學生入學后發現有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學校指定的醫療單位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其他專業學習者;
(2)學生確有某種特殊困難,不調整專業則無法繼續學習者。
上述兩類學生,調整專業工作必須與正常調整專業同步進行,逾期不予辦理。經申請轉入學院學生專業調整委員會審議同意接收、校級學生專業調整委員會最終審定后,方可獲得調整專業資格。
學院學生專業調整委員會制定針對性的審核辦法,以確定學生是否具備申請轉入專業的必需學習條件和能力。
第十六條 在籍應征入伍的本科生服役期滿復學的,經本人申請、學校同意并報市教委備案,可申請調整專業。
(1)應征入伍的在校本科生服役期滿退役復學之后,可于復學后的第一個秋季學期向學校提出轉專業申請。
(2)對應征入伍的在校本科生服役期滿退役復學之后提出轉專業申請的學
生無績點要求,不占當年轉專業名額,但需參加學院面試,若學院專業調整委員會認為該生不適合在該專業學習,學生需要重新調整申請專業。其他規定參照本辦法其他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教務處負責解釋本辦法,本辦法自 2017 年 9 月正式實施。
二、天津中醫藥大學有哪些專業
學院 | 專業 | 學制 |
---|---|---|
中醫學院 | 中醫學(拔尖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改革) | 九 |
中醫學(5+3一體化) | 八 | |
中醫學類(本碩連讀) | 七 | |
中醫學(中醫臨床傳承班) | 五 | |
中醫學(美容方向) | 五 | |
中西醫臨床醫學 | 五 | |
針灸學院 | 中醫學(中西醫骨傷方向) | 七 |
中醫學(涉外針灸方向 英語)外院 | 七 | |
中醫學(涉外針灸方向 日語)外院 | 七 | |
中醫學(康復醫學方向) | 五 | |
針灸推拿學 | 五 | |
康復治療學 | 四 | |
中藥學院 | 中藥學 | 四 |
藥學 | 四 | |
藥物制劑 | 四 | |
中藥資源與開發 | 四 | |
臨床藥學 | 五 | |
臨床藥學(與英國諾丁漢大學合作辦學) | 五 | |
中藥制藥工程學院 | 制藥工程 | 四 |
中藥制藥 | 四 | |
中西醫結合學院 | 中西醫臨床醫學 | 五 |
醫學實驗技術 | 四 | |
管理學院 | 應用心理學 | 四 |
市場營銷 | 四 | |
勞動與社會保障 | 四 | |
公共事業管理 | 四 | |
健康服務與管理 | 四 | |
護理學院 | 護理學(涉外護理方向 英語) | 四 |
護理學(涉外護理方向 日語) | 四 | |
護理學 | 四 | |
護理學(特需護理方向) | 四 | |
文化與健康傳播學院 | 漢語言 | 四 |
漢語國際教育 | 四 | |
傳播學 | 四 | |
健康科學與工程學院 | 醫學信息工程 | 四 |
食品衛生與營養 | 四 | |
體育健康學院 | 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 |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