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最新高考改革動態及政策
改革考試形式和內容。
(1)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科目類別與內容。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與等級性考試。合格性考試內容以國家發布的普通高中課程標準中必修課程的規定及要求為依據。設置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14門科目,引導學生全面發展,避免過度偏科。等級性考試內容以國家發布的普通高中課程標準中的必修和選修課程的規定及要求為依據。學生在完成必修內容的學習,對自己的興趣和優勢有一定了解后,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科目中自主選擇3門作為等級性考試科目。
(2)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組織方式。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與等級性考試,由全市統一命題、統一組織考試、統一評卷。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5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物理、化學、生物3門科目單設的實驗操作合格性考查,由全市制定統一要求,分區縣統一組織,各中學具體實施。
(3)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安排。合格性考試分散在高中三年,為高中學校根據教學規律和學生實際,合理安排教學進度、開展教學改革、辦出學校特色創造條件;每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學生一般只能報考一次;對成績不合格的學生,再提供一次考試機會。等級性考試限參加當年高考的學生參加,考試安排在高中三年級的第二學期舉行;每門科目的等級性考試,學生只能報考一次。逐步探索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向不同年級學生開放、提供兩次及以上考試機會、學生更換選考科目的辦法。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允許社會人員參加。
(4)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呈現與使用。合格性考試成績以“合格”、“不合格”呈現。合格性考試科目成績合格是普通高中學生畢業和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主要依據,是高職院校通過春季高考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的依據之一。等級性考試成績以等級呈現,位次由高到低分為A、B、C、D、E五等。學生自主選擇的3門等級性考試科目成績將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在計入錄取總成績時,每門科目成績由五等細化為21級,相鄰兩級之間的分差均為3分,起點賦分40分,滿分100分。
啟動高考綜合改革。
1.改革考試科目設置。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高中一年級開始,取消文理分科。從2020年起,統一高考科目調整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一高考時間安排在每年6月份。從2017年起,在現有高考英語聽力兩次考試的基礎上,實行高考英語筆試兩次考試,為學生提供兩次機會,為其他科目實行兩次考試積累經驗。英語科目成績取筆試和聽力各兩次考試中較高的分數,計入高考總分。2017年、2018年和2019年的高中三年級學生第一次高考英語考試(含兩次聽力考試)在每年3月份舉行,第二次高考英語考試(不含聽力考試)在6月份統一高考時舉行。從2020年起,高中三年級學生第一次高考英語考試(含兩次聽力考試)與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同期舉行,第二次高考英語考試(不含聽力考試)在6月份統一高考時舉行。逐步探索高考英語科目計算機化考試方式,力爭實現一年多次考試,學生自愿參加,取最高成績計入高考總分。
2.改革招生錄取機制。探索實行依據統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從2020年起,統一高考招生錄取總成績由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一高考科目成績和3門學生自主選擇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成績構成,作為高校招生錄取的基本依據。統一高考招生錄取總成績滿分75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每門滿分150分,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每門滿分100分。從2017年起,高等學校要統籌考慮辦學定位、學科專業特色、人才培養需要和生源情況等因素,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中,分專業(類)或學科門類提出選考科目要求(最多不超過3門),從2020年起在高校招生錄取中使用。學生滿足其中任何1門科目要求,即符合報考條件。對于沒有提出選考科目要求的高等學校,學生在報考時無科目限制。
天津高考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詳細解讀
1、在改進招生計劃分配方式上主要有何舉措?
一是落實國家指令性計劃。繼續實施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合理確定市屬院校分省招生專業及計劃規模,切實提升高等教育核心競爭力;充分考慮人民群眾的需求,積極爭取優質高等教育資源。二是推進九年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不斷完善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的具體辦法,完善教育資源共享機制,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合理規劃義務教育學校布局,推行義務教育學校校長輪崗、教師交流制度,進一步縮小校際之間的差距。三是改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方式,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機制;認真落實教育部有關要求,繼續實施優質普通高中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辦法。
2、如何進一步完善我市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
自2008年實施高考綜合改革以來,我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作為高考綜合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始終堅持全市統一組織實施,保證了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權威性。本次改革進一步提升考試的公平性、規范性、安全性和科學性。一是學業水平考試范圍覆蓋國家規定的所有學習科目,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門必修課程,避免嚴重偏科。二是繼續堅持全市統一命題、統一組考、統一評卷,完善考試管理辦法,確保考試安全有序、成績真實可信、評價更加科學。三是合理安排考試時間,為高中學校和學生自主選擇學習課程和考試時間創造條件。
3、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在高校選拔中起什么作用?
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全面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分析,是發現和培育學生良好個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進素質教育的一項重要制度,是普通高中課程改革的重要內容。開展綜合素質評價的目的是促進學生品學兼優、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和培養個性特長,扭轉“唯分數論”。
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參考,并將具體使用權交給高校。在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中,高校將中學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選拔錄取參考,納入到綜合評價內容;在高校自主招生試點以及教育部批準的高校綜合評價錄取試點中作為報考和初次遴選的重要依據;在統一高考招生中,高校可事先對學生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提出要求,作為錄取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