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高考填志愿選擇學校和專業是考生們頭疼,往往學校定下來了選擇了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可是專業不知道怎么選擇?所以我們收到很多小伙伴們咨詢關于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的招生專業目錄在哪里可以查詢及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重點優勢專業是什么?還有考生咨詢2018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錄取結果和錄取認識如何查詢,下面小編就2018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招生簡章招生專業人數及錄取結果查詢做一個詳細說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為了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社會了解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 學校概況
一、學校名稱: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以下簡稱“珠江學院”)
二、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三、辦學層次:本科
四、學校代碼:14087
五、學校地址:天津市寶坻區京津新城珠江北環東路2號
六、學校基本概況:
珠江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成立,由天津財經大學與廣東珠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合作舉辦,按照獨立學院的模式和機制建立的本科層次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學院面向全國招生,納入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畢業頒發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的學士學位證書。
珠江學院是以管理學和經濟學為主,兼有工、文、教育、藝術學科的獨立學院。現設有會計學、財務管理、審計學、稅收學、金融學、保險學、經濟統計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國際商務、工商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市場營銷、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物聯網工程、網絡工程、英語、日語、俄語、漢語國際教育、廣告學、傳播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音樂學、學前教育31個本科專業。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四條 珠江學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學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條 珠江學院成立招生監察領導小組,對學院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領導小組在監察處設立招生監督舉報電話,全面接受考生和社會的監督。
第六條 珠江學院設有招生工作辦公室,其為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七條 珠江學院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訂2018年面向全國的招生計劃。按照教育部核準下達的具體招生專業、招生人數,在規定時間內報送到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向社會公布;同時還將通過其他方式向社會公布。
在招生錄取過程中,預留計劃的使用須經院招生工作委員會同意,并上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用于對生源好、志愿足、錄取分數高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招生計劃做適當調整。預留計劃數不超過學院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
第八條 學費標準:經濟學類、文學類、管理學類、教育學類專業15000元/生/年,工學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16000元/生/年;藝術學類專業21000元/生/年;計算機類(中外合作辦學)(物聯網工程)專業30000元/生/年(四年),在美學習期間按照阿蘭特國際大學的標準繳納費用。住宿費標準:1500元/生/年。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表。如政府對當年度學費標準進行調整,以政府規定的標準為準。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珠江學院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條 院校志愿錄取以志愿優先為原則,即按考生填報院校志愿為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報考珠江學院的考生,只有當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上第一志愿報考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時,才錄取第二志愿報考珠江學院考生,依次類推。平行志愿錄取執行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的錄取規定。
第十一條 專業志愿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按高分到低分排隊,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如考生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分數,即看是否達到第二專業志愿錄取分數,依次類推,直至最后一個專業志愿。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原則。江蘇省考生進檔后,對進檔考生按總分排序,當總分相同時,再參考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依照江蘇省相關規定排序。
第十二條 根據專業培養要求,報考經濟統計學(數據工程)專業方向的考生,高考數學成績須不低于80分;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高考英語成績須不低于75分;報考計算機類(中外合作辦學)(物聯網工程)專業的考生,高考數學和英語成績均須不低于75分。江蘇省報考經濟統計學(數據工程)專業方向的考生,高考數學成績須不低于85分;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高考英語成績須不低于60分;報考計算機類(中外合作辦學)(物聯網工程)專業的考生,高考數學成績須不低于80,高考英語成績須不低于60分。(如考生所在地區有特殊規定,以當地招考部門的相關規定為準。)
第十三條 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實行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執行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加分政策和錄取規定。按含有加分的投檔成績決定是否錄取,在安排專業時依據含有加分的投檔成績進行錄取。
第十四條 根據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錄取辦法以及學院的實際,對天津考生的錄取原則如下:
1、堅持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主要入學考核依據,根據考生志愿,參考考生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專業錄取。高考分數相同,優先錄取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第較高的考生;如果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第仍相同,則優先錄取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較佳的考生;如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第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相同,再參考學生水平單科考試成績(文科生依次參考數學、英語、語文、政治、歷史、地理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理科生依次參考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