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業大學關于學生校內轉專業的規定
(試行)
為激勵學生學習的積極性,鼓勵學生個性發展,根據《河北工業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試行)》文件精神及學校現有的教學資源情況,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具有本校正式學籍的學生,進行校內轉專業的工作。對有關事宜規定如下:
一、校內轉專業的條件
1.根據中外合作辦學的專業特點,新生可申請轉入上述專業。
2.學生入學一年后,第一學年獲得學分未達到退學標準者,可申請轉入第1項規定之外的專業。
3.轉專業的學生,只限于招生類別內的各專業,即:理工類、文史類學生可根據自己意愿申請轉入相應類別的專業。
4.在校期間有作弊行為或受過處分者不可申報。
5.經體檢證明不能在申請轉入專業學習者,不予錄取。
二、校內轉專業程序
1.本人依據轉專業的條件,提出申請,并填報轉專業志愿,報學生所在學院。
2.錄取原則為按平均學分績點擇優錄取,學院可安排加試課程綜合評定。
3.由主管教學的院長簽署意見后報教務處。
4.轉專業名單報主管校長批準并在網上公布。
三、轉專業的學生管理
1.對于轉專業的學生,由接收的學院負責管理,轉出學院與接受學院要做好交接工作。
2.凡涉及與學生管理有關的單位或部門對學生管理工作要進行相應變更。
3.經批準校內轉專業者,需辦理轉專業手續。其學業須修滿轉入專業的培養計劃規定的全部學分,方可畢業。原專業所修課程的成績及學分按《河北工業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試行)》中的第四十五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