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轉出條件:
具備轉專業資格的學生,完成第一學年培養方案所規定的全部學習任務,且符合下列情況之一:
(1)課程的平均學分績點達到3.0及以上;
(2)學年成績在本年級、本專業排名前30%。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具備轉專業資格:
(1)招生時確定為定向、委托培養、體育特長生、藝術特長生等的學生;
(2)第一學年有不及格課程的學生;
(3)正在休學或保留學籍的學生;
(4)應作退學處理的學生;
(5)受過記過及以上處分的學生;
(6)申請跨招生類別(文科、理科、藝術、合作辦學等)轉專業的學生。 轉入條件和轉入計劃
具有專業轉出資格,參加擬轉入專業的考核并被錄取的學生方可轉入新專業繼續學習。
轉入計劃由各學院根據本學院發展和資源的實際情況確定,一般控制在本年級、本專業學生總人數的5%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