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釋之執法文言文原文
拜張釋之為廷尉①。
頃之,上行出中渭橋②,有一人從橋下走,乘輿馬驚。于是使騎③捕之,屬④廷尉。釋之治問。曰:“縣人來,聞蹕,匿橋下。久,以為行過,既出,見車騎,即走耳。”釋之奏當:“此人犯蹕,當罰金。”上怒曰:“此人親驚吾馬,馬賴和柔,令它馬,固不敗傷我乎?而廷尉乃當之罰金!”釋之曰:“法者,天子所與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是,更重之,是法不信于民也。且方其時,上使使誅之則已。今已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一傾,天下用法皆為之輕重,民安措⑤其手足?唯陛下察之。”上良久曰:“廷尉當是也。”
其后,人有盜高廟⑥座前玉環,得,文帝怒,下廷尉治。案盜宗廟服御物者為奏,當棄市。上大怒曰:“人亡道,乃盜先帝器!吾屬廷尉者,欲致之族,而君以法奏之,非吾所以恭承宗廟意也。”釋之免冠頓首謝曰:“法,如是足也。且罪等,然以逆順為基。今盜宗廟器而族之,有如萬分一,假令愚民取長陵⑦一?土⑧,陛下且何以加其法乎?”文帝與太后言之,乃許廷尉當。
《漢書?張釋之傳》
注釋
①“拜張”句:張釋之,南陽人,文帝時名臣,敢于直言,不附和君主私意,嚴格依法辦事。廷尉,最高司法官。
②中渭橋:在長安古城之北。
③騎(qí):騎兵。
④屬(zhǔ):交托給。
⑤措:安放。
⑥高廟:漢高祖劉邦的廟。
⑦長陵:高祖墳墓,在今陜西咸陽。
⑧一?(pōu)土:在長陵上抓一把土,指盜墓。
張釋之執法文言文翻譯
張釋之被任命為廷尉。
不久之后,文帝出行,路經中渭橋,忽然有人從橋下跑出來,驚嚇了皇帝的車馬。于是派騎兵將那人逮捕,交給廷尉法辦,由張釋之審訊。那人供稱說:“從外縣來到長安,聽到御駕經過、禁止通行的命令,就躲在橋下。等了很久,以為皇帝的車子已經過去,但鉆出來之后,看見車馬正好經過,只好奔逃了。”張釋之呈上判決書說:“這人違反行人回避的禁令,判處罰金。”文帝發怒說:“這人驚嚇了我的馬,幸虧馬的性子溫順,假如是性子暴躁的,不就翻車跌傷我了嗎?然而廷尉居然只判處他罰金!”張釋之回答說:“法律是皇帝和天下人共有的,不應有所偏私。如今法律規定的,假如擅自更改加重刑罰,百姓便不會相信法律了。而且在當時,皇上要嚴辦他,派人殺掉他也就完了。如今既然已交給廷尉,廷尉是天下公平執法的模范,一有偏差,天下執法的人都會隨意加重或減輕刑罰,叫老百姓如何是好?希望陛下明察。”文帝過了好一會才說:“廷尉的判決是對的。”
后來,有人盜取高廟里案座上供奉的玉環,被捕獲,文帝惱怒,交給廷尉治罪。張釋之按盜竊宗廟器物和皇帝用物的法令呈奏上去,判處該犯死刑。文帝大怒說:“這人大逆不道,竟敢盜竊先帝的器物!我把他交給廷尉,是想辦他個滅族的罪名,可是你卻根據一般的法律判決上奏,這不符合我敬奉祖廟的本意。”張釋之脫下帽子叩頭謝罪說:“依照法律,這樣判決就到頂了。何況就是犯同樣的罪行,也得以罪狀的輕重以準則。現在盜竊祖廟器物的就滅族,那么,萬一有無知愚民在長陵上挖了一把泥土,皇上又拿什么罪名來懲治他呢?”文帝告訴太后,于是同意了廷尉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