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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徹執行《準則》《條例》落實四個合格情況
尊敬的王校長,各位領導、同志們,下午好,十分感謝能提供這次學習匯報的機會,根據安排,現在開展“兩學一做”中“講規矩,有紀律”專題學習。在中紀委五次全會上,提出,要“把守紀律、講規矩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靠什么管,憑什么治?就要靠嚴明紀律”,“紀律不嚴,從嚴治黨就無從談起。”加強規矩建設與紀律建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策。根據*講話精神,黨的規矩建設與紀律建設有四個方面:一是黨章;二是黨紀條規;三是國法;四是黨在長期實踐中形成的優良傳統和工作慣例。去年底中央新修訂了《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這是加強黨的制度建設的重要成果,是嚴明黨的紀律與規矩的重要遵循。我們要深入學習,通過學習,做到講規矩、守紀律,知敬畏、存戒懼。下面我想重點圍繞《準則》與《條例》的學習,就共產黨員加強紀律與規矩建設談一點學習體會。講的題目是學習貫徹《準則》與《條例》,加強紀律與規矩建設,講三個大問題:1、全面了解《準則》《條例》的具體要求;2、充分認識《準則》《條例》的突出特點與精神實質;3、學習貫徹《準則》《條例》,加強紀律與規矩建設。
一、全面了解《準則》《條例》的具體要求
(一)、《準則》的主要內容
《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是黨執政以來第一部堅持正面倡導、面向全體黨員的規范全黨廉潔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礎性法規.修訂后的《準則》共8條、281字,分為導語、黨員廉潔自律規范、黨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范等3部分,可概括為“四個必須”“八條規范”。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重申黨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優良傳統作風、高尚道德情操等“四個必須”原則要求:
必須堅定共產主義理想和信念;
必須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根本宗旨;
必須繼承和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
必須自覺培養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廉潔自律,接受監督,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二是圍繞正確對待和處理“公與私”“廉與腐”“儉與奢”“苦與樂”的關系,對全體黨員提出“四條規范”;
堅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堅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凈做事;
堅持尚儉戒奢,艱苦樸素,勤儉節約;
堅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獻。
三是圍繞廉潔從政,從公仆本色、權力行使、品行操守、良好家風等方面,對黨員領導干部提出要求jc更高的“四條規范”:
廉潔從政,自覺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廉潔用權,自覺維護人民根本利益;
廉潔修身,自覺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廉潔齊家,自覺帶頭樹立良好家風。
與2010年1月頒布實施的《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相比,修訂后的《準則》緊扣“廉潔自律”,覆蓋全體黨員、突出“關鍵少數”,強調自律,重在立德,充分體現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成為向全體黨員發出的道德宣示。
(二)《條例》的主要內容
新條例將2003年頒發條例的10類違紀行為整合為六類: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并明確列出每一類的“負面清單”,群眾紀律、生活紀律都是舊條例沒有的,成為廣大黨員的基本底線。
1、對違反政治紀律行為的處分。政治紀律是黨組織和黨員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場、政治言論和政治行為方面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根本保證,所以《條例》將政治紀律作為六大紀律之首。對比舊條例,新條例政治紀律“負面清單”出現了三個新提法:“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在黨內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拉幫結派、培植私人勢力或者通過搞利益交換、為自己營造聲勢等活動撈取政治資本”、“對抗組織審查”。
今年西城區紀委給予華遠集團原黨委副書記、董事長任志強留黨察看一年處分。任志強多次在微博、博客等網絡平臺和其他公開場合公開發表違背四項基本原則、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等方面的錯誤言論,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
廣東清遠一市委常委時常轉發捕風捉影的政治段子,最近被市委書記約談。
2.對違反組織紀律行為的處分。對比舊條例,新條例組織紀律“負面清單”新增規定:黨員領導干部違反有關規定組織、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等,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同時新增規定:違反有關規定取得外國國籍或者獲取國(境)外永久居留資格、長期居留許可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此外,組織紀律“負面清單”中的新提法還有“非組織活動”、“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不執行請示報告制度”、“不如實報告個人事項”,以及“篡改、偽造個人檔案”等。
2015年10月9日,中央紀委監察部駐科技部紀檢組監察局發布了對科技日報社原副社長湯東寧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的消息。經查,湯東寧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工作紀律。本人未經批準獲取英國永久居留權,一直未向組織報告;其配偶子女獲取英國永久居留權,未在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中如實填報;未經組織批準、未履行請假手續多次因私出國,事后隱瞞不報;長期違規持有個人因私護照,不按規定及時交由組織人事部門統一管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經科技部決定給予湯東寧開除黨籍處分與行政撤職處分,由三級職員降為六級職員。
3.對違反廉潔紀律行為的處分。第八章,共25條違紀行為200多項。新增規定:搞權色交易或者給予財物搞錢色交易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條例對于這方面的規定更為嚴格。如違規接受禮品、禮金和服務等行為,不僅規定了不準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或者收受其他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消費卡,而且還明確了向從事公務人員及其配偶、子女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消費卡也屬于違規。也就是說,不僅不能夠拿,而且還不能夠送,否則都是違規。這是過去所沒有的。
今年五一期間,湖北省紀委通報了3起廉潔紀律行為的案件。武漢東湖高新區花山中學校長王勇違規接受吃請等問題。2015年上半年,南京某公司業務員黃某某(女)為參與校園網項目競爭,先后請王勇吃飯4次、釣魚1次,并出資為王勇私家車安裝一鍵啟動系統。東湖高新區教育文化體育局黨委給予王勇黨內警告處分。崇陽縣水利局水政監察大隊違規公款送禮問題。2015年6月,崇陽縣水利局黨委委員、水政監察大隊大隊長劉十兵在接待外地企業考察時,違規購買衣服贈送給考察人員,并開具虛假發票報銷該筆費用2500元。崇陽縣水利局黨委給予劉十兵黨內警告處分。團風縣旅游局局長劉杰、副局長杜國東違規收受禮品問題。1月19日,劉杰、杜國東違規收受團風縣賈廟鄉大崎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漆水平用公款購買的土豬肉等年貨。團風縣紀委分別給予劉杰、杜國東黨內警告處分,給予漆水平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今年五一期間貴州省紀委也通報了五起案例:2015年12月22日,貴州省石阡縣供銷合作聯社主任周國才安排單位食堂購買1273元的狗肉,在食堂為單位職工奉上狗肉宴。石阡縣紀委研究決定,給予周國才黨內警告處分,責令參加人員承擔公款吃喝費用。2015年5月2日,貴州省織金縣農機局局長雷恩昌安排駕駛員駕駛單位公車出城辦私事,剛出城就被紀委人員攔下。最終,雷恩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并按當地同類車型租賃市價追繳車輛使用費和油費。2013年9月,貴州省岑鞏縣教育局計財股股長楊政英帶領該縣中小學財務人員31人,到貴陽市參加業務培訓之后,集體北上內蒙古旅游觀光。最終,對這一問題負有直接責任、主體責任、監督責任的人員均被處理。時任局黨組書記楊世國盡管已于底調離,仍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公款旅游產生的費用,參與人員全額退賠。2015年9月4日,貴州省石阡縣國榮鄉國土資源所負責人趙磊在縣城某餐館操辦“滿月酒”。最終,趙磊被給予行政警告處分,所收禮金全部收繳。參與吃請送禮的12名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當年度績效獎金全部被扣除。2012年1月至2015年3月,貴州省桐梓縣衛計局22名黨員干部收受茅石等鄉鎮在春節、中秋等期間送的現金及購物卡共計28.14萬元。遵義市紀委目前已給予桐梓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杜隆焰黨內警告處分,給予桐梓縣政府黨組成員(原計生局局長)畢云黨內嚴重警告處分。2013年“五一”來臨之際,貴州省冊亨縣總工會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黃錫昌安排單位財務人員,到超市購買面值為2000元的購物卡7張,作為“五一”勞動節福利發放給本單位7名干部職工。最終,黃錫昌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全部收繳。
4.對違反群眾紀律行為的處分。新增侵害群眾利益、漠視群眾訴求、侵害群眾民主權益等內容,“不按照規定公開黨務、政務、廠務”和“救災救濟款物分配優親厚友、明顯有失公平”等,均被列入“負面清單”中。此外,還首提“形象工程”:“不顧群眾意愿,盲目鋪攤子、上項目,致使國家、集體或者群眾財產和利益遭受較大損失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河南省漯河市舞陽縣孟寨鎮澧河村原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張健國獨斷專行、唯我獨尊、作風粗暴。在澧河村,對于與其意見相左或稍有矛盾的村民,張健國時常采用打罵加威脅的高壓手段。2013年7月,被調查組約談話。張健國說:“別看你們正在調查我,我現在回到村里,村里的人還得喊我‘萬歲’!”
5.對違反工作紀律行為的處分。第十章,共13條70多項。新增了兩個新提法:“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或者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
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南海東部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劉再生等人因下屬部門和單位違反財經紀律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受到責任追究。南海東部管理局所屬生產部等多個部門和單位違反財經紀律套取現金、私設“小金庫”,以會議費為名報銷吃喝費用、違規在度假村和五星級酒店開會,相關直接違紀人員受到處理。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劉再生和該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杜玉杰分別受到黨內警告、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因落實監督責任不力,該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高廣生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黨委書記、紀委書記雙雙被追責,源于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缺位。
6、對違反生活紀律行為的處分。生活紀律“負面清單”將舊條例中的“與他人通奸”、“包養情婦(夫)”提法,修改為“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并提出:利用職權、教養關系、從屬關系或者其他相類似關系與他人發生性關系的,從重處分。范圍擴大到“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使紀律處分的面更寬更嚴。
(三)學習《準則》《條例》需要正確認識的幾個問題
1、不許妄議中央大政方針是否以后不準提批評意見。新條例有不準妄議中央大政方針。有人提出,中央這一條規定,是不是以后就不讓人講話了?是不是就會妨礙黨內民主?所以,對于這一條內容,我們要有一個正確的理解和把握。對此要搞清四點:一是什么叫妄議?妄議顯然是沒有根據、沒有事實地議論。按照黨章的規定,在黨內,我們是有權力來進行有根據、有事實在黨內開展批評。顯然,妄議不是有根據、有事實的。二是內容強調的是什么?是大政方針,并不是針對黨和國家的所有政策,也不包括任何一項具體工作。三是“妄議中央大政方針”和“破壞黨的集中統一”這兩句話是連在一起的。是一個整體,不能斷章取義、不能分開。四是新規還有前置條件。“妄議”是通過信息網絡、廣播、電視、報刊、書籍、講座、論壇、報告會、座談會等方式,這個前置條件不能忽略。去年11月2日,新疆自治區紀委對新疆日報社原黨委書記、總編輯、副社長趙新尉妄議中央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經查,趙新尉的主要問題是:妄議中央和自治區黨委的重大工作方針、決策和決定,公開發表反對中央和自治區黨委關于新疆工作重大部署要求的言論;故意作出與中央和自治區黨委重大新聞工作部署相違背的決定;在反對民族分裂主義、暴力恐怖主義、宗教極端主義等重大原則問題上,言行不能與中央和自治區黨委保持一致。性質惡劣、情節特別嚴重,決定給予趙新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吳某,東部某市公安局副局長,中共黨員。他對一篇關于“一國兩制”的文章在微信圈進行分享,并對“一國兩制”政策出臺的背景與實際,發表評論大肆抨擊、公然否定。由于他社會關系廣、朋友雜,其觀點被廣泛轉發,造成惡劣影響。吳某只是在微信朋友圈轉發了一篇文章,并配發評論,殊不知,看似不經意的舉動,其實違反了政治紀律,妄議中央大政方針。
我黨歷來強調民主集中制,強調批評和自我批評,強調要聽取批評和建議,強調黨內民主。對中央大政方針如果有不同看法,可以通過內部渠道提,這也是歷來的做法,但是不能公開發表,造成不良影響,更不能妄議。
2、同學聚會、戰友聚餐是否都不能參加。新《條例》第68條規定“黨員領導干部違反有關規定組織、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等,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那么,是否以后同學聚會、戰友聚餐都不能參加了?這里要注意《條例》中的兩個限定:一是“黨員領導干部”;二是“違反有關規定”,這里的規定指的是2002年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和總政治部聯合下發的《關于領導干部不得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組織的通知》,其中明確規定,領導干部不得參加自發成立(未經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的老鄉、校友、戰友之間的各種聯誼會之類的組織,不得擔當這類聯誼會的發起人和組織者,不得在這類聯誼會中擔任相應職務;不得借機編織“關系網”,搞親親疏疏,團團伙伙,更不得有“結盟”、“金蘭結義”等行為,不得用公款報銷此類活動經費。
3、黨員可不可以炒股。新《條例》第88條第三款提到了“買賣股票或進行其他證券投資的”,很多人疑問:“難道以后黨員都不允許炒股了?”實際上,這一條的處分情形是有前提的:“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那么,“有關規定”指的是什么規定呢?關于買賣股票問題,在1993年10月,黨中央、國務院作出了關于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不準買賣股票的規定。當時在國家證券市場監管機制還不夠健全的歷史條件下,這一規定對于促進黨政機關領導干部廉潔自律,保證證券市場健康發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隨著中國證券業監管制度的逐步健全,特別是《證券法》的頒布實施,證券市場的監督管理越來越規范了。為此,在2001年4月黨中央、國務院決定有限制地放寬對黨政機關工作人員買賣股票的規定,出臺了《關于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主要有以下幾類人員不得買賣股票: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門以及上市公司的國有控股單位的主管部門中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上述主管部門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派出機構、證券交易所和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股票;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職的,或者在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授予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投資咨詢機構、資產評估機構、資信評估機構任職的,這些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不得買賣與上述機構有業務關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離開崗位三個月以內,繼續受該規定的約束。由于新任職務而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任職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必須在任職后一個月內作出處理,不得繼續持有。
二、充分認識《準則》和《條例》的突出特點與精神實質
一是依規治黨和以德治黨相結合。德之不修,行之不遠。規章制度、紀律規矩再嚴明,也要靠有德之人來執行和落實。沒有規矩,德亦難行。紀律懲治腐惡,是道德的堅強后盾和保障。只有在通過立德引導自律的同時,通過立規加強他律,讓黨員干部心存敬畏、行有底線,才能讓德真正立起來。依規治黨和以德治黨相結合,體現了我們黨對新時期加強黨的建設的新認識。《準則》堅持正面倡導,為廣大黨員確立了思想和道德的高標準;《條例》開出“負面清單”,劃出了黨組織和黨員干部不可觸碰的底線。
二是紀嚴于法,紀法分開。舊條例最大的問題是紀法不分,近一半內容跟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重復。如果紀法不分、紀等于法,實際上就相當于把黨員與普通公民混為一談,等于把法律的底線作為黨員的底線,這樣就等于拉低了黨員標準。修訂后的《條例》為突出黨紀特色,刪除了所有與《刑法》重復的內容和條款79條,如破壞經濟秩序行為、失職瀆職行為、侵犯公民權利的行為、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行為等相關條款。為保障與《刑法》的銜接,修訂后的《條例》第27條規定:“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有貪污賄賂、失職瀆職等刑法規定的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為體現黨規黨紀嚴于國家法律的要求,對行為的標準設置上高于法律,在對行為的后果處理上重于法律。《條例》新增了違規收送禮金、消費卡,違規出入私人會所,超標準、超范圍接待等違紀條款。領導干部瞞報個人事項、“裸官”等問題也納入條例的約束范圍。還規定,拒絕履行職責的要處罰,拖延履行職責的要處罰,不正確履行職責的也要處罰。這意味著對行為的標準設置上高于法律。對于雖不涉及犯罪但須追究黨紀責任的,應當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例如《條例》第四章的規定:凡是觸犯刑法已經犯罪的黨員,都要受到黨紀的嚴厲處分;實施了刑法規定的行為,雖然尚不構成犯罪,但是需要追究黨紀責任的,也要給予紀律處分。如受賄500元,貪污1000元,國法不管,但是黨紀要給予處分;還有違反國家民法、商法、行政等法律的行為,損害了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也都要給予紀律處分,這就把黨員應當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黨章中的要求,通過紀律處分條例總則的規定具體化落實了。在行為的后果處理上,修訂后的《條例》第二章“違紀與紀律處分”的第9條規定:黨員受到警告處分一年內、受到嚴重警告處分一年半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于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而在2003版《條例》的第12條規定中,“黨員受到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一年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于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從“一年內”改為“一年半內”,黨員受到處分的后果更嚴重了。強化違紀查處、為黨紀“加碼”的條款還有第13條、第19條、第20條等。如第13條是修訂后新增的內容,“黨的各級代表大會的代表受到留黨察看以上(含留黨察看)處分的,黨組織應當終止其代表資格”。又如,第19條規定,有“在紀律集中整飭過程中,不收斂、不收手的”等三類情形之一的,“應當從重或者加重處分”。在第20條中,“黨員違紀受到黨紀處分后,又被發現其受處分前的違紀行為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應當從重處分”。這些都是增補的內容,突出體現了黨紀嚴于國家法律。
三是全面。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新修訂的《準則》與《條例》體現了全面從嚴的新要求。所謂全面,體現在約束對象、責任主體、規范領域和內容的全面性。
關于約束對象的全面性。原《準則》適用的對象主要是副處級以上的領導干部。把紀律挺在全體黨員面前,就是要用紀律來約束和管住全體黨員干部。修訂后適用范圍擴大了,擴大到8700萬黨員,所以《準則》前面的定語是中國共產黨,而不是領導干部,體現了約束對象的全覆蓋;
關于責任主體的全面性。過去我們認為抓黨風黨紀是黨委(黨組或支部)書記和紀委(紀檢組)以及黨委(黨組或支部)書記、紀檢組長的事情,現在領導班子都有抓黨風黨紀的責任。《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對失職、瀆職行為的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進行了劃分。分為直接責任者、主要領導責任者和重要領導責任者。直接責任者,是指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自己的職責,對造成的損失或者后果起決定性作用的黨員或者黨員領導干部。如有的黨員領導干部即使是重要黨員領導干部,如果直接參與研究、決定某一具體問題或者某一事項由其拍板決策,則該黨員領導干部為直接責任者,而非領導責任者。主要領導責任者,是指在其職責范圍內,對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對造成的損失或者后果負直接領導責任的黨員領導干部。重要領導責任者,是指在其職責范圍內,對應管的工作或者參與決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對造成的損失或者后果負次要領導責任的黨員領導干部。從責任者的范圍看,這里的直接責任者,既包括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自己職責的黨員,也包括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自己職責的黨員領導干部,體現了責任主體的全面性。
2015年上半年,山西太原古交市客運辦主任任長春被稱為“史上最任性干部”,在單位全體干部職工大會上講“國家規定是個狗屁”,你們把我這個話記著,我就不執行他國家規定”,“我是搞法律出身的,我知道法律是干啥的,我就不講法,你們把我這個話記住”。口無遮攔,毫無顧忌。視頻在網上瘋傳,影響極壞,紀委對發表嚴重違反政治紀律言論的任長春給予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其他問題正在調查。同時,對負有主體責任的古交市交通局黨總支書記閆祥明、局長閆元亮,分別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負有監督責任的紀檢組長劉俊亮進行誡勉談話。在該案例責任追究中,不僅支部、紀檢負責人要受處分,行政首長也要受處分。
關于規范領域和內容的全面性。原《準則》側重于政治生活,所以叫《廉潔從政若干準則》。新修訂的《準則》重申關于理想信念、根本宗旨、優良傳統作風、高尚情操等“四個必須”的原則要求。黨員廉潔自律規范部分,圍繞黨員如何正確對待和處理“公與私”“廉與腐”“儉與奢”“苦與樂”的關系提出“四條規范”。黨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范部分,針對黨員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圍繞“廉潔從政”,從公仆本色、行使權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風等方面,對黨員領導干部提出要求。對家風與生活紀律也提出要求,這是過去所沒有的,體現了規范領域和內容的全面性。
四是突出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新修訂《條例》的一個顯著特點就是把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作為“六大紀律”之首,把黨章中關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要求細化、具體化。新修訂的《條例》對反對黨的領導和反對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基本要求的違紀行為作出處分規定,并根據政治破紀現實情況,增加了一系列違紀條款。
五是突出以黨章為遵循的立規修規依據。黨章是黨內根本大法,是管黨治黨的總章程。修訂《條例》從全面梳理黨章開始,把黨章和其他主要黨內法規對黨組織和黨員的紀律要求細化,整合規范為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等6類,使《條例》真正回歸黨的紀律。
新修訂的兩項法規,把紀律與規矩挺在前面,意味著制度籠子越收越緊。其實質是通過嚴格紀律與規矩來維護黨的理想信念宗旨、建強黨的組織、嚴肅黨內生活、改進黨的作風、純潔黨的隊伍,把嚴明紀律的要求貫穿于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和制度建設的各個領域、各個方面、各個環節,融入黨的肌體細胞之中,落實到對每一名黨員干部的日常管理監督之中,讓監督嚴起來、規矩立起來、包袱卸下來、責任扛起來,喚醒黨章黨規黨紀意識。
三、學習貫徹《準則》《條例》,加強紀律與規矩建設
廣大黨員尤其是黨員領導干部要牢固樹立黨章黨規黨紀意識,做到講規矩、守紀律,知敬畏、存戒懼,自覺在廉潔自律上追求高標準,在嚴守黨紀上遠離違紀紅線,在全黨逐漸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衛制度的良好風尚。
一要“德”字為先,不斷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在中紀委六次全會上*強調,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必須堅持高標準在前,以德為先。修訂后的《準則》與《條例》堅持依規治黨和以德治黨相結合,對黨員的思想道德建設提出了新要求。在北京大學師生座談會上,*指出:“核心價值觀其實就是一種德,既是個人的德,也是一種大德,就是國家的德、社會的德。國無德不興,人無德不立。”在上海考察時,*又指出:“培育和踐行,要注意把日常化、具體化、形象化、生活化,使每個人都能感知它、領悟它,內化為精神追求,外化為實際行動,做到明大德、守公德、嚴私德。”加強紀律與規矩建設,就要圍繞培育和踐行,明大德、守公德、嚴私德。
一是明大德。孔子云:"君子不器",意思是作為君子,不能囿于一技之長,而當志于道,要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這就是大道,也就是大德,是個體對于國家、民族乃至天下的責任。對于黨員來說,明大德,就是要按照《準則》要求,堅定共產主義理想和信念,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根本宗旨。我國傳統士大夫精神是“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圣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北京大學教授錢理群批評了我國大學教育中存在的培養精致利己主義者的現象。學校培養學生,除了教孩子們知識與技能,還要注意加強理想主義教育。
二是守公德。敬畏權力、慎用權力、為公用權、依法用權、履責用權、務實用權、剛直用權、陽光用權、廉潔用權、公正用權,做到天下為公。這是一個優秀領導干部的標準。
三是嚴私德。作為一個高尚的人有六種崇高品德:1、做人:對上恭敬、對下不傲,是為禮;2、做事:大不糊涂、小不計較,是為智;3、對利:能拿六分,只拿四分,是為義;4、人品:品德如蓮,不損公肥私,是為廉;5、對人:表里如一,真誠以待,是為信;6、修心:優為聚靈,敬天愛人,是謂仁。
二要“忠”字為本,將對黨忠誠作為安身立命的根本。對黨忠誠,是共產黨員的黨性原則和政治品質,是保持黨的先進性、純潔性的政治基礎,是推進事業發展的政治保證。這是加強紀律與規矩建設要解決的首要問題,因此《條例》將政治紀律作為六大紀律之首。對黨忠誠,就要愛黨、護黨,始終在黨言黨、在黨憂黨、在黨為黨、在黨興黨、在黨護黨。1月29日召開的*政治局會議,*首次公開提出“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作為黨員,要有強烈的政治敏感性,將切實增強“四個意識”作為對黨忠誠的當務之急。
一是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全體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始終保持清醒的政治頭腦,堅定政治立場、政治信仰、政治紀律和理想信念,堅持正確的政治思想和政治認知,不斷增強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明確指出:“是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團結的旗幟、奮進的旗幟、勝利的旗幟。我們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推進、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必須始終,堅定不移堅持和發展。”
二是切實增強大局意識。貫徹“五位一體”總體布局,貫徹“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正確認識這一大局、自覺服從這一大局、堅決維護這一大局,始終在這一大局下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將這一大局牢牢記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實在行動上。
三是切實增強核心意識。對于來說,中國共產黨是核心、主心骨;對于8700多萬中國共產黨人來說,黨中央是核心、主心骨;而對于黨中央來說,是核心、主心骨。多次指出,“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我們戰勝各種風險挑戰、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根本保證。“
四是切實增強看齊意識。*同志明確提出:“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須是全面的,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全方位向黨中央看齊,做到表里如一、知行合一;必須是具體的,不能光口頭講講,要落實在各個方面、各項工作上;必須是堅定的,黨中央提倡的堅決響應,黨中央決定的堅決照辦,黨中央禁止的堅決杜絕,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應做到政治立場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2013年11月3日來全國推進精準扶貧的策源地花垣縣十八洞村走訪,產生了一首流行歌曲《不知該怎么稱呼你》,歌曲表達了我州各族人民對的深深愛戴,是我州黨組織與黨員努力增強"四個意識“最好體現,全州黨員都應該會唱這首歌:
“不知該怎么稱呼你,你千里萬里來到苗寨里。不知該怎么稱呼你,你風里雨里走進我家里,摸鋪蓋,看米缸,一條松木板凳連著我和你。我在你心里,你在我心里。你愛我們老百姓,我們老百姓深深地愛你。不知該怎么稱呼你,你把我的手握在手心里。不知該怎么稱呼你,你把我的事裝進你心里。”
三要“紀”字為尺,將遵守紀律與規矩作為一種工作方式、思維方法、生活習慣。“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王岐山同志指出:“紀律是管黨治黨的尺子,紀律建設是治本之策。”新修訂的兩項法規,把紀律與規矩挺在前面。黨員干部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做到講規矩、守紀律,知敬畏、存戒懼,將遵守紀律與規矩作為修身之術、從政之德、處世之道、成事之基。
一是明規矩。具體來說做到“五勤”:心勤多學。原原本本學習《準則》《條例》;口勤多說。對同級則互相規勸、提醒,待下屬則再三勸誡、訓導,加強《準則》《條例》的宣傳教育。吉首市房產局發生腐敗窩案,部分工作人員膽大妄為到什么程度呢?就是敢把手伸向州四大家干部住建工程指揮部。案件查處以后,現在的紀檢組長不斷提醒班子成員,以后搞什么告知自己一聲。這既是保護別人,也是保護自己;手勤多寫。做好《準則》《條例》學習筆記與心得體會;腦勤多思。善于反省,總結經驗,自覺用黨紀黨規規范和約束自己的言行,時刻對標黨性修養高標準,慎勿觸碰紀律底線。眼勤多看。看查處的黨員違紀案例,從中吸取經驗教訓。
二是樹信仰。正確的信仰是路標、是航燈,是方向。文珠法師說過,”古今中外,一切英雄豪杰,能夠面對現實,克制困難,完成人生責任,固然依賴信仰力量;而歷代高僧,所以能化愚昧為智慧,化迷惑為清醒,甚至明心見性,成圣成賢,亦全靠堅固不移的信心。故古人說:信仰就是力量。”華嚴經言:‘信為道源功德母,長養一切諸善根’。《心地觀經》亦言:“法寶甘露妙良藥,能治一切煩惱病,有信服藥證菩提,無信隨緣墮惡道。”可知信仰的重要。貫徹《準則》《條例》,一方面則靠紀律檢查的強制力來保障,一方面靠全黨對黨紀的信仰和自覺遵守。黨員對黨紀的遵守和信仰,是建立在全體黨員的高度自覺性基礎之上而形成的一種習慣。自覺性的提升,需要黨員黨紀意識的強化。黨紀一旦成為一種信仰,才能內化為黨員的行為準則,黨員就會長期持續、自覺自愿地遵守黨紀,把依規依紀辦事當成自己的生活習慣。我州土家苗寨有結草標為記的習俗,草標為幾根草編結而成,不同形狀有不同意義,廣泛用于生產生活和交易活動中。如果放在莊稼與家畜家禽上,表示物有所屬,別人不得占為己有,沒有人強迫。靠的就是對規則的信仰。我州地面文物溪州銅柱,始建于后晉天福五年,柱上鐫刻著溪州之戰的經過和雙方盟約條款。盟約確定:“爾能恭順,我無科徭,本州賦租,自為供贍,本土兵士,亦不抽差。永無金戈之虞,克保耕桑之業。”楚對溪州屬地免征賦稅,不抽兵差;楚軍民不能隨意進入溪州;溪州各部落酋長如有罪過,只能由彭士愁科懲,楚不能出兵干涉。自彭士愁以來,八百年間,永保土司與中原王朝基本相安無事,還有草標,說明了我州傳統文化有崇尚規則的高貴血統,在加強紀律與規矩建設的今天,值得發揚光大,以增強信仰《準則》《條例》的文化自覺與自信。
三是知敬畏。明代名臣薛說:“圣賢成大事業者,從戰戰兢兢之小心來。”(《薛文清公從政錄》)為官慎者,臨深履薄,熟思審處,心存敬畏。史學家王夫之在《宋論》中指出,宋太祖一統天下,至于大定,垂及百年,世稱盛治的原因是“唯其懼也”懼以生慎,慎以生儉,儉以生慈,慈以生和,和以生文。毛澤東當年從西柏坡進北京,怕當李自成,稱自己是進京趕考。講的就是心存敬畏。現在《準則》與《條例》為我們劃出了防線,告訴什么事可干什么事不可干,什么人可交什么人不可交,什么地方可去什么地方不可去;劃出了底線,告訴我們做人做事的底線在哪里,邊界在哪里?出界就會出局,出界就會出事;劃出了紅線,告訴我們政策法規的紅線是什么?踩紅線意味著什么?我們要知敬畏、存戒懼,筑牢思想防線,守住做人底線,不踩政策法規紅線,這“三線”是高壓線,也是生命線。
四是守紀律。盧梭《社會契約論》:“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自以為是其他一切人的主人,反比其他一切人更是奴隸。”說明自由是以守紀律為前提的,沒有絕對的自由。在2013年中紀委二次全會上強調,黨的規矩,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必須遵照執行,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級黨組織要敢抓敢管,使紀律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要增強紀律觀念,把紀律的外在約束力轉化為內在的自制力。講規矩、有紀律,是黨員干部最基本的操守,有了這種操守,就會有黨員干部的基本風格,就會有黨員干部的基本品格,就會有黨員干部的基本人格。
四要“廉”字為榮,把清正廉潔作為最高操守。公生明,廉生威。,黨員干部隊伍清正廉潔是保證。能不能保持清正廉潔,不僅關系到官德人品,更關系到事業成敗。學習貫徹《準則》與《條例》,加強紀律與規矩建設,必須始終保持思想純正、品行端正、處事公正、為官清正,做清正廉潔的表率,以正樹威,以清樹威,以廉樹威,以明樹威,以能樹威。
一是人格上自重。花以芳香而美,官以清廉而貴。古往今來,“名”有三種,一是名聲;二是名節;三是名利。名聲旨在聲譽,名節貴在節操,名利重在利益,仁人志士追求的是名節。要尊重自己的人格,注意自己的言行,珍惜自己的名譽,潔身自好,以貪為恥,以廉為榮。“要一文,不值一文,難欺吏卒;寬一分,民愛一分,見佑鬼神。”東晉吳隱之堅信“試使夷齊飲,終當不易心”,所以在上任途中敢飲貪泉水。在名利面前他們經得住誘惑、受得住清貧、耐得住寂寞、頂得住歪風、管得住自己、守得住底線。
二是心靈上自省。樂自清中出,煩自貪里來。大廈千間,夜眠七尺,珍饈百味,無非三餐。聚斂再多,生不帶來,死不帶去,若貪贓枉法,半夜心驚,有什么樂趣可言?大千世界,繁華無數,求無止境,看輕,才會輕松;看淡,才能愉悅;看開,才能豁達,看透,才能成熟;看懂,才能簡單。緣來不拒,境去不留,看淡了榮辱得失,才有閑心品嘗幸福。天地有大美,于簡單處得;人生有疲憊,在復雜處藏。別看慈禧每天進餐有100多個菜,但能吃得到的就是面前幾個菜,其余都是為了講排場,沒有實質意義。御事房的太監忽悠她,將前一頓的菜熱一下繼續端上桌,直到發餿才換下,反正她不知道。何為高人?財到眼前看得淡,色到情迷站得穩。風起時,笑看落花,云開處,淡看天際。
三是思想上自警。一心為公自會寵辱不驚,兩袖清風始能正氣凜然。清縣志稱為“嚴明敏干”的湘陰知縣羅士修,在康熙57年作過一聯:“掌湘陰一顆印,春溫秋肅;受暮夜半文錢,地滅天誅。”用賭咒的方式自我警惕,自我警醒,自我戒備,自我告誡,自敲警鐘。
四是精神上自勵。海瑞做官時自題堂聯“干國家事,讀圣賢書”,王陽明為官出巡時,讓前導儀仗者高舉“求通民情,愿聞己過”的楹聯,林則徐以“海納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無欲則剛”為座右銘,等等,要以這些楷模激勵自己,八小時內忠于職守,八小時外守住名節。
五要“實”字為基,把對組織忠誠老實作為基本政治生活準則。既然加入了黨組織,就是黨的人,就要受到黨組織的約束,對黨忠誠老實,嚴格組織觀念、組織程序、組織紀律。《條例》對違反組織紀律行為的處分規定,意味著對黨忠誠老實,不再僅僅靠黨員的個人覺悟,更有了紀律懲戒的剛性約束。學習貫徹《準則》與《條例》,加強紀律與規矩建設,必須將當老實人、說老實話、辦老實事,成為做人、說話、辦事的標準。
一是做老實人。一個人能干是一種素質,能相處善團結是一種境界,而能忍得住一時的委屈、不公和苦痛則是一種修煉。能干在于學習和實踐,不斷地學習,不斷地實踐,學中干、干中學,逐漸就會能干起來;能處在于能否寬容、包容和理解、信任。世界再大,大不過包容的心,寬容、包容才能融合、融洽、融入,理解、信任人是一種境界,被理解被信任則是一種幸福;能忍在于能否看長遠、想大局,站得高、看得遠,唯“風物長宜放眼量”,才沉得住氣、吃得了虧、受得了罪。不與上級爭鋒,不與同級爭寵,不與下級爭寵。
二是說老實話。指出,作為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在涉及重大問題、重要事項時按規定向組織請示報告,這是必須遵守的規矩,也是檢驗一名干部合格不合格的試金石。但是一段時期以來,有的黨員干部該請示報告的不請示報告,或者不如實請示報告;有的我行我素,個人主義、自由主義嚴重,不履行請假手續就到處亂跑甚至跑去國外;有的將個人有關事項當作個人隱私,跟黨藏著掖著。這些不拿組織當回事的行為,根子就在于黨章黨規黨紀意識不強、組織觀念淡漠,缺乏黨員應有的對黨忠誠老實。按規矩辦事、按規矩用權,切實樹立標桿、作出表率。自覺接受組織安排和紀律約束,嚴格落實民主集中制、黨內組織生活和請示報告等組織制度,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個人事項報告制度,重大問題、重要事項要按規定向組織請示報告,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脫離黨組織的監督、脫離黨規黨紀的約束。
三是辦老實事。嚴格遵守“四個服從”,即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這是我們黨最基本的政治生活準則,具體到我們的實際工作中,就是要服從中央和省委、州委的決定,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州委以及本單位的重大決策部署,確保政令暢通,堅決糾正“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現象。
六要“慎”字為要,謹小慎微。放肆、放縱、放任是身敗名裂的致命傷。不顧場合、不管對象、不分情況,想說什么就說什么、想怎么說就怎么說,想去哪兒就去哪兒、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隨心所欲、為所欲為,遲早要出事。《準則》與《條例》的頒布,讓我們步步驚心,一不小心,就有可能萬劫不復。務必謹言慎行。
一要慎思。《論語公冶長》:“季文子三思而后行。”作決策、辦事情、交朋友,要對照《準則》與《條例》要求權衡利弊,務求穩妥。“事不三思總有敗,人能百忍自無憂”。
二要慎獨。即獨處時要謹慎,指的是個人獨處時仍能夠嚴格遵守道德和行為準則,這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如許衡,元京兆提學,從洛陽渡河經河陽(今孟縣)返鄉,時值盛夏,人們又饑又渴,路邊有一梨園,因為戰亂,主人逃離了家園。眾人爭著摘梨解渴,唯獨許衡獨自靜坐樹下乘涼。有人勸他說:亂世梨園無主,摘幾個梨吃有何妨。許衡說:“梨無主,吾心獨無主乎?非其有而取之,不可也。”不為路旁之梨所動。
三要慎微。即注意小處、小事。明朝時,江蘇徐州人山云任廣西總兵。山云問鄭牢:“人們認為做將官的人,并不計較貪或是不貪,何況廣西素興賄賂,我是否也可以貪一點?”鄭牢就以“白袍點墨,終不可湔”告誡山云。山云點頭稱是。他到廣西鎮守十多年,始終廉潔自守。“白袍點墨,終不可湔”的全句譯為:一領白袍著了墨,永遠也洗不掉。這句格言告訴我們“千里之堤,潰于蟻穴”。任何事物,都有一個從少到多,從量變到質變的過程。對于領導干部來說,小節并不小,大節、小節,大事、小事,本質上都是一樣的。道自微而生,禍自微而成,領導干部要嚴于自律,加強修養,小處不可隨便。
四要慎言。行事不可任心,說話不可任口。出自清申居鄖《西巖贅語》。意思是:做事不可隨心所欲,說話不可信口雌黃。現在是信息時代、網絡時代,偷錄偷拍十分方便,出言不慎,被人偷錄偷拍,斬頭去尾放到網上,就會釀成彌天大禍。近年黨員干部出言不慎而惹火燒身的例子不勝枚舉。新條例有不準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的規定。今年5月22日,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集團原董事長何林夏被逮捕,總編輯、北京貝貝特出版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劉瑞琳也被免職。大家要注意禍從口出。我的工作就是解讀中央大政方針,這一規定對我的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的方法是講問題講下不講上,講古不講今,講遠不講近。遺憾的是我現在已經離開了這個崗位。
五要慎行。人生有十鑒:大喜易失言,大怒易失禮,大驚易失態,大哀易失顏,,大樂易失察,大懼易失節,大思易失愛,大醉易失德,大話易失信,大欲易失命。講的就是要慎行。
領導、同志們,修訂后的《準則》和《條例》,既固化了抓早抓小、動輒則咎的實踐導向,也強化了越往后執紀越嚴、處分越重的治理理念。在從嚴治黨新形勢下,要時刻保持思想上清醒,思路上清楚,為人上親和,經濟上清白,生活上清新,心靈上清凈,自求多福,且行且珍惜。
最后還得感謝大家能在我即將離開理論工作崗位的時候提供這樣一次學習匯報的機會,講得有不準確、不全面、不深刻的地方,敬請批評指正。謝謝!
貫徹執行《準則》《條例》落實四個合格情況
在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召開前夕,*印發《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分別簡稱《準則》《條例》)。這是黨中央在新形勢下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舉,對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遠的意義。學習貫徹落實好《準則》和《條例》,我認為要做到“四個堅持”:
一、堅持轉變思想。從嚴治黨,思想建設是根本。當前,從中央到地方深化作風建設、推進從嚴治黨已成為一種新常態。《準則》堅持正面倡導,“重在立德”;《條例》開列負面清單,“重在立規”,打出了一套全面從嚴治黨的“組合拳”,劃出了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底線”。為此,我們要認真學習貫徹《準則》和《條例》,迅速轉變思想,端正“嚴以用權”的思想認識,改變“用權任性”的慣性思維,既要做到對黨、對國家、對人民負責,又要依法依規行使權力。同時,要切實增強政治自覺和政策敏感性,自覺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緊跟當前的新形勢、新變化、新要求,積極適應從嚴治黨的新常態。
二、堅持履職擔責。《準則》和《條例》全面梳理了黨章對黨員、干部的廉潔自律要求和紀律要求,是對黨章規定的具體化,也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實踐成果。為此,我將始終以“不抓黨建就是嚴重失職”的強烈政治責任感,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切實把貫徹落實工作抓實抓好抓到位。
三、堅持嚴抓嚴管。一分部署,九分落實。培根說:制度不執行,比沒制度危害更大。我們應該把對干部的厚愛體現在從嚴教育、從嚴管理、從嚴監督、從嚴查處之中,該提醒的要提醒、該教育的要教育、該處理的要處理,要多“扯扯袖子”、常“咬咬耳朵”,督促干部嚴格按照黨的原則和規矩辦事。現在,制度的“籠子”已經扎緊,下一步關鍵在于落實。一是要進一步明確責任,層層傳導壓力,嚴格執行紀律,要堅持鐵律管干部、鐵腕抓作風;二是要加大問責力度,對頂風違紀、貪污腐化的從嚴查處,對不作為、亂作為、緩作為的從嚴問責,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環境;三是要加大宣傳,大力營造執行《準則》和《條例》的良好氛圍,持續發力,久久為功。
四、堅持率先垂范。作為大通湖區委第一責任人,我將時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行動上的自覺,深入踐行“三嚴三實”,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把遵守紀律作為工作新常態,始終做到率先垂范。帶頭嚴格遵守《準則》和《條例》,時時處處事事高標準、嚴要求,自覺接受監督,堅決守住底線。對照《準則》和《條例》明確的八大要求和六大紀律,從點滴做起,從小事小節做起,把住權力關、欲望關,凈化朋友圈、生活圈,管好身邊人、身邊事,真正使黨紀黨規內化于心、力踐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