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述
述職報告是擔任一定領導職務的干部,根據制度規定或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領導或干部職工大會陳述履行職責情況的書面總結材料,述職報告格式及范文。述職報告是干部的自我匯報,對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具有一定的參考作用。
述職報告是“報告”的一種,與報請性公文中的報告以及事務性文書中的總結有相似之處,但不同于一般的報告和總結。
述職報告有以下主要特點:
(1)制作主體的特定性
報告的制作主體是黨政機關、社會團體和企事業單位,總結的制作主體除上述的以外還有公民個人,而述職報告的制作主體只限于擔任一定領導職務的干部。
(2)述職的公務性兼自我性
述職報告之所以與報告相似,就在于二者均具有公務性。但它寫作的目的不是反映所在單位、部門或所轄系統工作的全貌或某方面工作情況,而是側重陳述自己 根據任職的職責在其中做了哪些工作,有什么政績,述職報告《述職報告格式及范文》。同時,述職報告之所以近似于總結,是因為二者均具有自我性特點,都要以第一人稱來寫。但單位的總結是總結 回顧整個單位的工作,述職報告中總結的是個人在任職崗位上所做的工作。本單位、本部門即使工作成績突出,但如屬他人分管的或者自己沒有做的工作,都不在述 職的范圍之內。可見,述職報告中的所謂總結,是圍繞所任職務的總結,其公務性兼自我性特點既將它與單位的工作總結區分開來,又將它與公民個人所寫的工作總 結、思想總結、學習總結等區分開來。
(3)內容的規定性
一般報告和總結的內容涉及面很廣,有關整體工作、單項工作及新情況、新問題、新舉措施都可以報告,在工作、學習、思想等方面有了心得體會都可以總結。 而述職報告的內容,根據當前組織人事部門考核領導干部的有關規定,要求從任職以來或某一階段本人的德、能、勤、績四個方面來述職,具有比較嚴格的規定性。
2.寫作要點:
述職報告一般由首部、正文、結束語和尾部四部分組成,各部分內容和寫法要求如下:
(1)首部。主要包括標題和主送機關或稱謂兩項內容。
①標題。一般寫為《述職報告》或《我的述職報告》。也有的采用正副標題形式,正題概括報告的主題,副題標明文種。
②主送機關或稱謂。用于書面行文的寫明主關機關;用于口頭宣講的寫明稱謂,如“同志們”“全體干部、職工同志們”等。這項內容應頂格寫,其后用冒號。
(2)正文
述職報告的結構一般由開頭、主體、結尾等部分組成。
①開頭。即前言部分,一般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是任職簡介,說明自己從什么時間起任什么職,并對述職的內容和范圍作必要交代;二是簡要概括評價任職以來的工作情況。
②主體。這是述職報告的核心內容,根據上級布置的述職要求,在回顧自己任現職以來或某一階段全面工作情況的基礎上,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進行總結。
③結尾。概括評價自己的工作并簡要說明自己的體會及今后打算。
(3)結束語。作為向上呈報的述職報告應該有結束語。通常用“特此報告”“專此述職”等收束全文。
(4)尾部。包括署名和時間兩項內容。罷免寫明術職人的單位、職務和姓名,于其下寫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