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個有之摘自《*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論述摘編》。
七個有之具體內容解釋
1.搞任人唯親、排斥異己的有之
2.搞團團伙伙、拉幫結派的有之
3.搞匿名誣告、制造謠言的有之
4.搞收買人心、拉動選票的有之
5.搞封官許愿、彈冠相慶的有之
6.搞自行其是、陽奉陰違的有之
7.搞尾大不掉、妄議中央的有之
影響
一些黨員干部包括某些領導干部在政治上不夠堅定,存在“七個有之”,不僅敗壞了黨風政風,還產生了嚴重的腐敗問題。
意義
*的“七個有之”意在告誡各級各地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務必要站穩“政治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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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當前嚴峻復雜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對黨員干部提出了“五個必須”的要求:
必須維護黨中央權威,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必須維護黨的團結,堅持五湖四海,團結一切忠實于黨的同志;
必須遵循組織程序,重大問題該請示的請示,該匯報的匯報,不允許超越權限辦事;
必須服從組織決定,決不允許搞非組織活動,不得違背組織決定;
必須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不得默許他們利用特殊身份謀取非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