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體制是的重要組成部分。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逐步建立健全,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金融體制基本建立,金融宏觀調控和金融監管體制不斷完善。金融資源是現代經濟的核心資源,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通過的《*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立足“十三五”時期國際國內發展環境的基本特征,圍繞創新發展、協調發展、綠色發展、開放發展和共享發展五大理念,為未來五年深化金融體制改革明確了目標,提出了要求。我們要深刻領會和貫徹落實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將五大理念貫穿于金融體制改革的全過程。塑造金融開放發展新體制,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效率,完善宏觀調控方式和審慎管理框架,堅持底線思維,確保國家金融安全,促進經濟金融平衡、穩健、安全和可持續發展。
一、堅持創新發展理念,全面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效率
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完善宏觀調控方式,加快金融體制改革,加快形成有利于創新發展的投融資體制。
(一)健全金融機構體系,構建金融發展新體制
健全商業性金融、開發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分工合理、相互補充的金融機構體系。構建多層次、廣覆蓋、有差異的銀行機構體系。進一步深化國家開發銀行、進出口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改革,加強資本約束,完善治理機制,更好地發揮開發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在促增長、調結構方面的作用,加大對經濟重點領域、薄弱環節支持力度。繼續鞏固商業性金融機構改革成果,優化國有金融機構股權結構,改善金融機構公司治理機制,建立現代金融企業制度,形成有效的決策、執行和制衡機制。推動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和跨境金融資源配置權的中資金融機構快速穩健成長。依托合作經濟組織,引導合作性金融健康發展,形成廣覆蓋、可持續、補充性組織體系。提高金融機構服務質量,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制度,增強國有金融資產的活力、控制力和影響力。
(二)發揮金融創新功能,培育經濟發展新動力
加大金融支持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力度,構建普惠性創新金融支持政策體系。加強技術和知識產權交易平臺建設,建立從實驗研究、中試到生產的全過程科技創新融資模式。拓寬適合科技創新發展規律的多元化融資渠道,推進高收益債券及股債相結合的融資方式。強化資本市場對科技創新支持力度,鼓勵發展眾創、眾包、眾扶、眾籌空間,發展天使、創業、產業投資。創新間接融資服務科技創新方式,銀行與創業投資和股權投資機構投貸聯動。加快發展科技保險,推進專利保險試點。加快建立健全促進科技創新的信用增進機制。
(三)完善宏觀調控方式,創新調控思路和政策工具
按照總量調節和定向施策并舉、短期和中長期結合、國內和國際統籌、改革和發展協調的要求,完善宏觀調控。采取相機調控、精準調控措施,適時預調和微調,更加注重擴大就業、穩定物價、調整結構、提高效益、防控風險、保護環境。
創新調控思路和政策工具。在區間調控基礎上加大定向調控力度,增強宏觀經濟政策的針對性、準確性和前瞻性。完善以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為主,產業政策、區域政策、投資政策、消費政策、價格政策協調配合的政策體系,運用大數據技術,提高經濟運行信息及時性、科學性和準確性。
推進匯率和利率市場化。讓市場在人民幣利率形成和變動中發揮決定性作用,進一步增加人民幣匯率彈性。選擇和培育中央銀行政策利率體系,完善貨幣政策傳導機制。完善中央銀行溝通機制,引導市場預期,提高貨幣政策有效性。
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發揮財政資金撬動功能,創新公共基礎設施投融資體制。增強財政貨幣政策協調性,促進財政資源和金融資源的結合,發揮投資對增長的關鍵作用。建立全面規范、公開透明預算制度,完善政府預算體制和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減少財政庫款波動對流動性的沖擊。
二、堅持協調發展理念,構建結構平衡、可持續的金融體系
協調是持續健康發展的內在要求,金融協調發展是實體經濟平衡和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
(一)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建設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協調發展的金融市場體系
積極培育公開透明、健康發展的資本市場。我國總體金融結構仍以銀行間接融資為主,資本市場制度尚不完善,直接融資占比仍然偏低,宏觀杠桿率高企的同時經濟金融風險集中于銀行體系。“十三五”時期,應著力加強多層次資本市場投資功能,優化企業債務和股本融資結構,使直接融資特別是股權融資比重顯著提高。預計從到2020年,非金融企業直接融資占社會融資規模的比重將從17.2%提高到25%左右,債券市場余額占GDP比例將提高到100%左右。推進股票和債券發行交易制度改革,以充分信息披露,減少證券監管部門對發行人資質的實質性審核和價值判斷;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完善退市制度,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深化創業板、新三板改革,完善多層次股權融資市場,以合格機構投資者和場外市場為主發展債券市場,形成包括場外、場內市場的分層有序、品種齊全、功能互補、規則統一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
(二)擴大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構建產權協調、混合所有、有效競爭的金融服務體系
進一步發揮民間資本積極作用,拓寬民間資本投資渠道,在改善監管前提下降低準入門檻,鼓勵民間資本等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進入銀行業。形成促進各種所有制經濟金融主體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的良好的制度環境。
(三)規范發展互聯網金融,構建主流業態與新興業態協調發展的金融體系
近年來,在銀行、證券、保險等主流金融業態借助網絡科技持續快速發展的同時,以互聯網企業為代表的新興金融業態不斷涌現,金融業信息化、綜合化經營漸成趨勢。順應信息技術發展趨勢,支持并規范第三方支付、眾籌和P2P借貸平臺等互聯網金融業態發展。支持具備條件的金融機構審慎穩妥開展綜合經營。推進各類金融機構大數據平臺建設,建立大數據標準體系和管理規范。
三、堅持綠色發展理念,建設綠色金融體系
綠色是永續發展的必要條件,發展綠色金融是實現綠色發展的重要措施。通過創新性金融制度安排,引導和激勵更多社會資金投資于環保、節能、清潔能源、清潔交通等綠色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