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國和省、市征兵工作會議精神,今年征兵時間從冬季征兵調整為夏秋季征兵,基本政策規定如下:
1、征集時間:今年征兵從8月1日開始,9月1日批準新兵入伍,9月5日起運新兵,9月30日征兵結束。在普通高校組織大學生征集的時間可適當提前,在大學生離校前組織初檢、初審和預定兵。
2、征集對象和范圍。今年男兵征集對象以高中(含職高、中專、技校)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為主,同等條件下,優先征集高學歷青年和應屆畢業生入伍。征集的非農業戶口青年應具備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農業戶口青年應具備初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盡量多征集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總部已經明確,今年,北京、天津、上海及省會城市原則上不再征集初中生。同時,市征辦為我縣劃定的大學生征集比例為不低于19%,初中生征集比例為不高于33%。征集的女青年為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及在校生。已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及正在高校就學的學生應征并且符合條件的,可以批準入伍。優先征集在搶險救災和災后恢復重建中表現突出的青年入伍。駐海島、邊境、遠離居民區等條件艱苦地區的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干部子女,符合條件的,應優先批準入伍。
3、征集年齡。男兵征集年齡要求為:12月31日前年滿18至20周歲,高中畢業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寬到21周歲,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放寬到22周歲,高職(專科)畢業生可放寬到23周歲,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可放寬到24周歲。根據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滿17周歲的高中應屆畢業生入伍。
女兵征集年齡要求為: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年滿17至19周歲,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放寬到20周歲,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可放寬到22周歲。
4、征集條件。今年征兵的政治條件,按照公安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和有關規定執行。體格條件,按照國防部2003年9月l日公布的《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和有關規定執行。
身高:男青年不低于1.62米,女青年不低于1.60米,特勤人員另行規定。體重:標準體重=(身高-110)KG;男青年不超過標準體重的25%,不低于標準體重的15%;女青年不超過標準體重的15%,不低于標準體重的15%.視力:陸勤人員右眼裸眼視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視力不低4.8;普通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右眼裸眼視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視力不低4.5;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右眼裸眼視力放寬至4.6,左眼裸眼視力放寬至4.5。
5、征集辦法。適齡青年應當在本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應征,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大學在校生既可在學校所在地應征,也可在戶口所在地應征。經政治審查、體格檢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條件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批準入伍。批準入伍的時間統一為9月1日,新兵的軍齡一律從9月1日起算。
6、大學生入伍優惠政策。大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除享有優先報名應征、優先體檢政審、優先審批定兵及其他優惠政策外還享有下列優惠政策:
(一)優先選拔使用。同等條件下,高校畢業生士兵在選取士官、考軍校、安排到技術崗位等方面優先。具有普通高等學校本科以上學歷、取得相應學位的高校畢業生士兵,表現優秀、符合有關規定的可以直接選拔為軍官。
(二)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對服義務兵役的大學畢業生按照每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的標準,予以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7、關于女兵征集問題。今年女兵仍然實行普遍面向社會公開征集。征集程序分為網上報名與初選預征對象、初審初檢、體檢與綜合素質考評、政審、定兵與公示、新兵交接與運送等六個環節。
(女兵報名網址http://zbbm.chsi.com.cn)。
8、復員退伍軍人的安置。
義務兵和服現役不滿12年的士官退出現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業。
義務兵退出現役,按照國家規定由部隊發給退役金。由安置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接收,并發給一次性地方經濟補助。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發給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地方經濟補助的通知》規定,自11月1日起,對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義務兵和士官),在部隊發給一次性退役金的基礎上,由安置地縣級人民政府發給一次性地方經濟補助。補助標準按照服役年限計算,義務兵每人每年6000元,退役士官每人每年7000元。
義務兵退出現役,安置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免費參加職業教育、技能培訓、經考試合格的,發給相應的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并推薦就業。退出現役義務兵就業享受國家扶持優惠政策。
義務兵退出現役,可以免試進入中等職業學校學習;報考普通高等學校以及接受成人教育的,享受加分以及其他優惠政策;在國家規定的年限內考入普通高等學校或者進入中等職業學校學習的,享受國家發給的助學金。
義務兵退出現役,報考公務員、應聘事業單位職位的,在軍隊服現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錄用或者聘用。
服現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以及屬于烈士子女和因戰致殘被評定為五級殘疾至八級的義務兵退役,由安置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期間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生活補助費。
士官退出現役,服現役滿十二年的,由安置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期間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生活補助費。
士官服現役滿三十年或者年滿五十周歲的,作退休安置。
士官在服現役期間因戰、因公、因病致殘喪失工作能力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置。
高縣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
二〇一三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