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二十四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和在讀期間須交納學雜費和住宿費。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學校嚴格執行四川省物價局、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教育廳等核定的收費標準,對錄取到我校的學生收取學雜費和住宿費。其中少數民族預科本科學生第一年預科收費標準以阿壩師范學院為準,彝文一類模式本科預科第一年收費標準以西昌學院為準,預科一年后經考核合格轉入我校相關專業,執行我校相應的收費標準。
第二十五條 為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設置了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崗位、臨時困難補助等多項資助措施,為家庭困難學生申請助學貸款提供各種幫助。鼓勵學生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