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學校長助理、招生就業處處長、教授 李蓉軍
在社會各界的熱盼下,《四川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終于頒布了。考試招生制度是一項系統工程,高考招生制度又處于頂端,改革的一舉一動,為社會廣為關注。通觀《實施方案》,我個人認為,它堅持了高考招生制度的公平公正,又很好地體現了科學選才的本體功能。
實際上,老百姓最擔心的是高考改來改去,最核心、最關鍵的公平公正沒有了。《實施方案》充分肯定了在撥亂反正中恢復,在改革開放中完善的高考招生制度。的確,我們這一代人,都是恢復高考的受益者,高考在科學選拔人才,保證高校生源質量,提高民族文化素質,培養積極向上的學習風氣,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和發展,都發揮了巨大的作用。改革30多年的成果,都與高考招生制度密不可分。從《實施方案》來看,得到老百姓普遍認可的高考招生制度總體框架沒有改變。它仍然堅持把促進公平公正作為改革的基本價值取向,在切實保障考試招生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的基礎上,著力于解決義務教育擇校問題,著力于建立保障高中階段和高等教育階段優質教育機會均等的新機制,著力于縮小區域、城鄉、群體之間入學機會差距。
一是全國統一的高考科目并沒有取消。語文、數學、外語作為必考科目仍是高校招生錄取的主要依據,分數雖然不是高校錄取的惟一標準,但它的重要性并沒有被“代替”,高考選拔性功能得到了比較好的體現。二是錄取機制得到進一步的完善,加分項目和分值得到進一步的減少和規范,高考這個測量工具更“準確”、更“干凈”。三是分步推進普通高考使用全國卷,逐步減小“全國卷”與“地方卷”的差異性。四是改變高校招生計劃的分配機制,讓高校招生計劃與各地人口基數、發展水平、教育基礎相匹配。五是重點提高農村學生上重點大學的比例,讓農村和貧困地區的學生也能享受到優質的教育資源。六是完善高校招生選拔和監督機制,確保高校招生“陽光”、“透明”。這些改革舉措,無疑閃爍著“公平公正”的光芒。
科學選才是這次高考招生改革的難點和重點。不可否認,考試招生制度在建設創新型國家,培養在國際上有競爭力的創新性人才等方面還有局限性。選拔標準單一,學生壓力過重,片面追求分數,忽略個性發展,品德教育滯后,學生健康體質下降的問題還比較嚴重。從《實施方案》的字里行間,我們欣喜地看到在科學選才方面有了比較顯著的進步。
一是把立德樹人作為我們的根本任務。和接班人,一定是德智體全面發展的人才,我們選拔的標準應該是有理想抱負,有責任擔當,有創新智慧和能力,有培養潛質,心智健康的青年才俊。二是人才評價由過去的結果評價到今后的過程評價+結果評價,不以分數為錄取的惟一標準,將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結合起來考量,將為高校科學選才打下一個良好基礎。三是尊重學生的個性發展和對未來的選擇,學生在今后的高考招生中可自主選擇選考科目,自主選擇成績使用方法,自主選擇今后的發展方向。四是高校作為招生的主體地位,其作用和重要性得到充分彰顯,高校可根據自身辦學特點和定位,以及不同學科專業人才培養要求,自主提出報考的科目、選拔標準、錄取方式等,在確保絕大多數考生公平的前提下,對特殊人才還開辟了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運動員、高水平藝術團等通道,確保“偏才”、“怪才”脫穎而出,有效的解決了高考的“公平性”和“特殊性”矛盾,這些機制的建立,既可保證平民百姓的子女能公平地考上大學,又能為“錢鐘書”、“陳景潤”式的人才涌現提供特殊通道。五是高校招生錄取機制更加科學,減少錄取批次,推行平行志愿,允許高校對投檔有不同的專業組合要求,尊重高校在規則的前提下對考生的自由裁量權,擴大了高校招生的自主權。這些可喜的進步,于國家、于社會、于高校、于考生都是有益的。
當然,改革也是一個漸進的過程。有的還需要實踐來檢驗,有的還需要配套措施,有的還需要修改完善,我們寄希望一個早上起來,什么問題都變得美好是不現實的。因此,對于改革,特別是關系民生的高考招生改革,我們要有耐心,也要有韌勁,要確保這項改革不要駛離正確的軌道,那就是我們這一代人不懈追求的目標:促進公平,科學選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