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土地日宣傳:五不準
不準非農建設占用基本農田(法律規定的除外)
不準以退耕還林為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減少基本農田面積
不準占用基本農田進行植樹造林、發展林果業
不準在基本農田內挖塘養魚和進行畜禽飼養,以及其他嚴重破壞耕作層的生產經營活動
不準占用基本農田進行綠色通道和綠化隔離帶建設
全國土地日歷年宣傳主題
1991年,第一個全國土地日宣傳主題:土地與國情
1992年,第二個全國土地日宣傳主題:土地與改革
1993年,第三個全國土地日宣傳主題:土地與經濟
1994年,第四個全國土地日宣傳主題:土地與市場
1995年,第五個全國土地日宣傳主題:土地與法制
1996年,第六個全國土地日宣傳主題:土地與發展??保護我們的生命線
1997年,第七個全國土地日宣傳主題:土地與國家??愛護我們生命的家園
1998年,第八個全國土地日宣傳主題:土地與未來??集約用地,造福后代
1999年,第九個全國土地日宣傳主題:依法行政,合理用地
2000年,第十個全國土地日宣傳主題:保護耕地??為了美好的明天
2001年,第十一個全國土地日宣傳主題:規劃土地,利國利民
2002年,第十二個全國土地日宣傳主題:規范土地,促進經濟發展
2003年,第十三個全國土地日宣傳主題:規范土地市場,促進可持續發展
2004年,第十四個全國土地日宣傳主題:堅持科學發展觀,珍惜每一寸土地
2005年,第十五個全國土地日宣傳主題:節約集約用地,促進科學發展
2006年,第十六個全國土地日宣傳主題:依法合理用地,促進科學發展
2007年,第十七個全國土地日宣傳主題:節約集約用地,堅守耕地紅線
2008年,第十八個全國土地日宣傳主題:堅守耕地紅線,節約集約用地,構建保障和促進科學發展的新機制
2009年,第十九個全國土地日宣傳主題:保障科學發展,保護耕地紅線
2010年,第二十個全國土地日宣傳主題:“土地與轉變發展方式??依法管地集約用地”。
2011年,第二十一個全國土地日宣傳主題:“土地與轉變發展方式??促節約 守紅線 惠民生”。
2012年,第二十二個全國土地日宣傳主題:“建設高標準基本農田 保障國家糧食安全”。
2013年,第二十三個全國土地日宣傳主題:“珍惜土地資源,節約集約用地” 。
,第二十四個全國土地日主題確定為“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轉變土地利用方式”。
2015年,第二十五個全國土地日主題確定為“節約集約利用土地??推動土地利用方式根本轉變”。
第25個全國“土地日”宣傳資料
黨的十八大作出了落實資源節約優先戰略、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堅持走新型城鎮化道路等重大部署,呼吁全社會牢固樹立珍惜土地資源、節約集約用地意識,大力提升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確定了以“節約集約利用土地??推動土地利用方式根本轉變”做為2015年第25個全國“土地日”宣傳主題。
1、今年全國“土地日”的宣傳主題是什么?
答:今年是第25個全國“土地日”,宣傳的主題是“節約集約利用土地??推動土地利用方式根本轉變”
2、我國土地管理基本制度有哪些?
答:《土地管理法》中明確規定了我國土地管理的六項制度,即土地公有制度;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基本農田保護制度;土地登記制度。
3、為什么要守住18億畝耕地紅線?
答: 基于我國人多地少的國情,《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非常明確地提出,堅守全國耕地不少于18億畝。守住18億畝耕地紅線,是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決策,體現了對國家、對歷史、對全國人民的高度負責。
4、18億畝耕地紅線的主要依據是什么?
答:我國正處在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階段,一方面要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用地保障,另一方面還要保住18億畝耕地紅線,面臨著許多困難。但是,18億畝耕地保護目標的提出和確定,是有理論依據和實踐基礎的。首先,保住18億畝耕地的決策,是在深入調查、科學分析和周密論證的基礎上做出的。其次,只要采取的措施得當、正確,守住18億畝紅線是完全可能的。當前造成耕地減少的主要因素有四個:一是退耕還林;二是非農建設占用;三是災害損毀;四是農業結構調整。根據有關資料統計,1997年到2005年,全國退耕還林減少耕地1.3億畝,占耕地減少總量的66.80%,而同期非農建設占用2740萬畝,占耕地減少總量的17.78%。國務院已經決定,今后退耕還林主要是鞏固成果,不再擴大規模。此外,未來整治補充耕地的潛力有2.7億畝,只要措施得力,完全可以做到非農建設占用耕地的占補平衡。上述兩個方面措施落實了,守住18億畝耕地紅線是完全可能的。
5、對違反土地法規定,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取土等,破壞種植條件的,應當怎樣處罰?
答:由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農村村民未經批準或者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或者超過市、縣人民政府批準的面積多占土地建住宅的,應當如何處理?
答: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理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
7、農村村民在什么條件下可以申請宅基地?
答:(1)子女達到法定年齡結婚確需分戶,而宅基地不夠標準的;(2)外來人口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村民),沒有宅基地的;(3)因發生或者防御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需要搬遷的;(4)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8、農村村民建住宅用地應遵循哪些原則?
答:①、必須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②、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標準使用土地;③、嚴格按照規定的宅基標準使用土地;④、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審批權限履行用地審批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