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之窗手抄報內容1:科學普及
有了明確的公認的定義,才容易知道論述的基礎,才容易得到一致的結論。講述自己的論據和結論,讓讀者自行驗證此結論是可重復的規律(科學)的過程,被稱為科普。迷信是不希望聽者去驗證,只希望聽者接受講述觀點的傳播形式。不經驗證的接受方式,也是迷信。對沒有能力理解或驗證的人講科學,應該叫啟蒙教育,多用于在兒童還不知道基本科學驗證方法的時候,講述科學知識。這不適用于理論交鋒之時,此時主要講證據。學校的教材,才是經得起推敲和實驗證明的標準的科普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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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定義出發,象時間簡史一類,沒有嚴格推理過程,盲目把一些"科學家"結論推給大眾的做法,不是科普,最多算做啟蒙,也就是給不知道相對論,或不理解相對論的人看的,而科普讀物,要象教材那樣,對每一個實驗論據,都要講清前提條件,預計結果,實驗結果,這才能讓讀者去驗證。我們學校的教材是最常見的科普讀物。用這個科普的定義,才是可驗證,可重復的科學定義。"科學家"是沒有嚴格定義的,科普讀物也不需要科學家去寫!
有人這樣定義科普:"科學技術普及,是指采用公眾易于理解、接受和參與的方式,普及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知識,傳播科學思想,弘揚科學精神,倡導科學方法,推廣科學技術應用的活動。"愛因斯坦就用這種方法"普及"他的相對論:"一個人坐在火爐旁五分鐘,他感覺象過了一個小時;一個男人與他喜歡的姑娘聊天,一個小時,他感覺過了五分鐘。所以說時間是相對的。"確實采用了公眾易于理解的說法,但這是錯誤的!科學是客觀規律,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科學定義的時間,就是相對時間,否則就不是科學時間。科學精神,就是質疑一切的態度,不論話是誰說的,只有不出現例外情況,我們才承認它是科學的。這個定義,剛好與我定義的啟蒙相近。參見百科詞條:啟蒙、啟蒙教育。
科技之窗手抄報內容2:科普日
全國科普日由中國科協發起,全國各級科協組織和系統為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的頒布和實施而舉辦的各類科普活動,定在每年九月的第三個雙休日。
2002年6月29日,我國第一部關于科普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正式頒布實施。2003年6月29日,在《科普法》頒布一周年之際,為在全國掀起宣傳貫徹落實《科普法》的熱潮,中國科協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一系列科普活動。自此,中國科協每年都組織全國學會和地方科協在全國開展科普日活動。 從2005年起,為便于廣大群眾、學生更好地參與活動,活動日期由原先的6月份改為每年9月第三個公休日,作為全國科普日活動集中開展的時間。 一直以來,全國科普日活動都得到了中央領導同志,特別是中央書記處的高度重視和關心。自2004年全國科普日活動以來,中央書記處領導同志每年都蒞臨全國科普日北京活動現場,與首都各界群眾一起參與科普日活動,起到了很好的表率作用。全國各地主要黨政領導也都參加當地的科普日活動。2009年底,中央書記處在聽取中國科協黨組工作匯報的時候,進一步明確要繼續辦好全國科普日活動,并且提出"中央書記處全體同志都要繼續參加全國科普日活動",進一步體現了中央領導對全國科普日活動的關心、重視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