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方面
抗日戰爭期間,在華日軍人數最多時有近200萬,協助日軍的中國“偽軍”最多時超過100萬(整個抗戰期間“偽軍”總人數約為210萬)。日軍在侵華戰爭中死亡的人數約為44萬人(日本厚生省1964年調查后統計)(不包括印緬戰場上中國遠征軍和駐印軍和美英協同殲滅的約16萬日軍及蘇軍在東北消滅的日軍。);另一說日軍損失48萬3708人,而傷者更達193萬4820人(中華民國國防部1946年統計)。
國軍方面
據中華民國國防部1946年統計,國民政府軍作戰傷亡322萬7926人、病亡42萬2479人,總計損失365萬0465人;軍令部統計自七七事變以來陸軍陣亡131萬9958人、負傷176萬1135人、失蹤13萬0126人,空軍陣亡4321人、負傷347人。
中共方面
中共抗日《部隊發展史略》記載:中共抗日部隊人員損失共計58萬4267人,其中傷29萬0467人、亡16萬0603人、被俘4萬5989人、失蹤8萬7208人。
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手抄報資料:平民傷亡
抗日戰爭期間,中國平民則約有900萬死于戰火,另有800萬平民死于其他因素,9500萬人成為難民。而據蔣夢麟的回憶錄稱有1400萬壯丁被拉夫后死于饑餓疾病。另有估計中國抗戰直接人口損失可累計之估計數為2062萬人,合可累計之戰爭直接傷殘人口,軍民傷亡最低限為3480萬人;同時,還有估計認為,中國抗戰直接傷亡人口合計可能在4100萬上,合戰時失蹤被俘等項數字,戰爭直接給中國造成的死亡、傷殘及失蹤等項人口損失共計超過4500萬人;而從人口損失的角度看,抗日戰爭時期中國人口損失總數應在5000萬人以上。
抗戰勝利后,抗戰賠償委員會作出的《中國責令日本賠償損失之說貼》指出,淪陷區有26省1500余縣市,面積600余萬平方公里,人民受戰爭損害者至少在2億人以上。自1937年7月7日至戰爭結束,中國軍隊傷亡331萬多人,人民傷亡842萬多人,其他因逃避戰火,流離顛沛,凍餓疾病而死傷者更不可勝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