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的消費保護措施】
1.消費中食品安全的保護措施有哪些?
(1)買食品盡量到有信譽的正規商店、超市和管理健全的農貿市場去購買,注意觀察其是否取得《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等資質。
(2)盡可能購買正規企業生產的、有信譽的食品,不買注水肉、有農藥殘留的果蔬,要買放心肉、放心菜。
(3)不買腐敗霉爛、變質的或接近腐敗霉爛、變質、生蟲的肉類、魚類、瓜果和蔬菜,不買過于便宜的糧、油、飲料及其他食品。
(4)不買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類、畜類和水產類食品。不買死的黃鱔、河蟹、烏魚和貝類。
(5)不買畸形的魚、蛋、瓜、果,綠骨豬肉、米豬肉,或色澤、外形等與正常食品有明顯不同、看起來有“惡心感”、“恐懼感”的食品。
(6)不買、不吃有毒有害食品,如河豚魚、毒蘑菇、沒有精練的棉籽油,已知被有毒農藥浸泡的糧食、花生及用舊化肥袋裝盛的食品。
(7)不隨意購買來源可疑的反季節的瓜果、蔬菜。
(8)查看食品的包裝、標簽,看有無注冊和條碼,最主要的是查看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對于懷疑存在不安全因素的食品,寧可暫時不買。待弄清真相后再決定對策。不買不食無生產廠家名稱、無廠家地址、無生產日期、保質期(“三無”)的食品。
(9)不買不食未在產品包裝上標注“QS”質量安全標志的小麥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醬油、食醋、肉制品、乳制品、飲料、調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餅干、罐頭、冷凍飲品、速凍面米食品、膨化食品等15類食品;不購買和食用已過保質期的食品,不購買和食用雖未超過保質期但因保管不善已經變質的食品。
(10)買回的食品應按要求進行清洗、烹調和保管。
(11)不買不食色素較重的食品。盡量不買不食散裝食品,特別是無防塵、防蠅、溫控設施和在日光下曝曬的散裝食品。
(12)盡量不買不食衛生條件差、無食品生產經營資質的小作坊、小商店、小攤販經銷的食品。
(13)盡量不買不食疑似仿冒、假冒和虛假宣傳的食品。
(14)國家衛生部曾提醒10種食物不宜多吃,可作為選購食品時的參考。這10種食品是:松花蛋(皮蛋)、臭豆腐、味精、方便面、葵花籽、菠菜、豬肝、烤牛羊肉、腌菜、油條。
(15)向經營者索要“發票”或購貨憑證,用后保留產品的包裝袋等。發票的內容要齊全、具體,并與所購食品相符。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品安全事故,有一定的投訴舉報依據。
(16)盡量購買標有優質安全食品標志的食品。
2.發生食品安全事件時如何進行有效的投訴?
消費者可以根據以下政府部門的職能分工向相關的部門進行有效的投訴。
主要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分工如下:
(1)農業、林業、漁業部門各自負責初級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
(2)質量技監部門質量技監部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質量衛生的日常監管,要嚴格實行生產許可、強制檢驗等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嚴厲查處生產、制造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質量違法行為。
(3)工商部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質量監管,要認真做好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的登記注冊工作,取締無照生產經營食品行為,加強上市食品質量監督檢查,嚴厲查處銷售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質量違法行為,查處食品虛假廣告、商標侵權的違法行為。
(4)衛生部門負責餐飲業和食堂等消費環節的衛生許可和衛生監管,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衛生許可,衛生許可的主要內容是場所的衛生條件、衛生防護和從業人員健康衛生狀況的評價與審核,要嚴厲查處上述范圍內的違法行為。
(5)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對食品安全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組織查處重大事故。
3.食品安全投訴舉報有哪些注意事項?
(1)能提供所投訴食品的購物憑證。
(2)保護現場,盡量維持所購物食品原狀,能辯識該食品批號或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封存中毒食品或可疑中毒食品,采取剩余可疑中毒食品,以備送檢。
(3)經對感官性狀的觀察或檢驗機構檢測,判定該食品為不合格或假冒偽劣食品的,接受投訴的職能部門可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商家實施行政處罰,但不參與消費者和商家間的民事賠償調解。
(4)食品的質量檢驗報告只作為消費者與商家進行協商處理的依據,消費者對協商結果不滿的,可以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4.如何獲得食品安全的信息?
食品安全監管信息由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發布。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收集、匯總、分析國務院有關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對國內食品安全形勢做出分析,并予以發布;綜合發布國家食品安全信息。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授權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向社會發布各部門的食品安全信息。其中,農業部門發布有關初級農產品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等檢測信息;質檢、工商、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管四個部門聯合發布市場食品質量監督檢查的信息。地方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負責地方食品安全監管信息的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