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工資改革一直是參加公務員考試的考生以及在職公務員比較關心的問題,下文是思而學教育網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務員工資收入分配制度,僅供參考!
公務員工資收入分配制度
公務員工資改革:將開展國企負責人差異化薪酬分配制度改革試點
針對目前勞動關系工作進展情況,李忠介紹,一是勞動關系協調工作取得新進展。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意見,推進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綜合試驗區建設。制定化解過剩產能職工安置工作中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預案,做好職工安置中的勞動關系處理工作。繼續推動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穩妥規范勞務派遣用工。制定印發職業院校學生實習管理辦法。推進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印發中央企業負責人基本年薪基數認定暫行辦法,加強中央企業負責人薪酬審核和薪酬信息披露工作。健全工資宏觀調控指導制度,指導各地穩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截至6月底,全國共有6個地區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平均調整時間間隔為18.7個月,平均調增幅度為11.1%。
全國月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是上海的219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是上海的19元。9個地區發布了工資指導線,基準線在8.5%左右。二是勞動人事爭議調處機制不斷完善。加強專業性勞動爭議調解工作,天津、湖北、云南等地將專業性調解納入綜治工作(平安建設)考評范圍。啟動第二批非公有制企業勞動爭議預防調解示范工作。三是勞動保障監察執法進一步加強。截至6月底,全國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共查處各類勞動保障違法案件15.4萬件,主動檢查用人單位93.6萬戶,追發勞動者工資等待遇275.4億元。四是為農民工服務工作進一步加強。制定“十三五”時期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綜合計劃。出臺巾幗家政服務專項培訓工程實施方案。
李忠指出,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加強勞動關系協調工作。加強對化解過剩產能職工安置工作中勞動關系處理的指導,確保平穩有序。加快推進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有關工作,開展國有企業負責人差異化薪酬分配制度改革試點。開展2017年度國有企業工資內外收入監督檢查工作,研究制定關于深化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改革的意見。建立企業薪酬調查和信息發布制度。健全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推動地方探索建立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委員會。二是進一步完善調解仲裁制度。研究制定完善勞動人事爭議多元處理機制的意見,修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和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組織規則。加強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處理工作。三是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開展專項督查。
制定出臺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辦法和企業勞動保障誠信等級評價辦法。創新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方式,制定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推廣“雙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指導意見,推動各地開展勞動保障監察“雙隨機”抽查。進一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擴大監察執法日常巡視檢查覆蓋范圍,積極預防和及時查處各種違法行為。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能力建設,積極穩妥推進勞動保障監察執法體制改革。四是加強為農民工服務工作。貫徹落實《居住證管理條例》,推動農民工及其隨遷家屬持居住證享受規定的公共服務。加強家庭服務行業規范化和誠信建設,研究制定加強家政服務行業監管和行業自律的指導意見。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瞄準七大群體公務員工資將參考企業相當人員并定期比較
國務院21日發布《關于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的實施意見》,要求瞄準技能人才、新型職業農民、科技人員等增收潛力大、帶動能力強的七大群體,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發展中調整收入分配結構,推出差別化收入分配激勵政策。
《意見》提出基層干部隊伍激勵計劃。完善工資制度,健全不同地區、不同崗位差別化激勵辦法,建立陽光化福利保障制度,充分調動基層干部隊伍工作積極性,同步完善相關人員激勵機制。
《意見》要求明確應享有的各項福利待遇名稱、發放標準及發放范圍。推進公務員職務消費和福利待遇貨幣化改革,規范改革性補貼,形成以貨幣福利為主,實物福利為補充的福利體系,實現陽光透明操作,接受社會監督。符合條件的鄉鎮公務員可以按規定納入當地住房保障范圍,為符合條件的公立醫院醫務人員就近提供公租房保障。
根據《意見》設定的主要目標。到2020年,城鎮就業規模逐步擴大,勞動生產率不斷提高,就業質量穩步提升;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宏觀收入分配格局持續優化,居民可支配收入占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重繼續提高;居民內部收入差距持續縮小,中等收入者比重上升,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全部實現脫貧,共建共享的格局初步形成。
2017公務員退休工資新規定
一、基本工資
辦事員2800元;科員3000元;副科級3100元;正科級3300元;副處級3600元;正處級4000元;副廳級4400元;正廳級5000元;副部級5500元;正部級6000元。
二、工齡工資
每年60元,以虛年計算,按月發放,三年一調。
三、獎勵工資
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一月停發,直至考核的次年一月繼續發放,三年一調。
四、補助工資
1.車補,隨工資每月發放,標準=基本工資÷5.逢一進十。
2.取暖補助,一年發放一次,標準=基本工資÷3,逢一進十。
3.出勤補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無故不到每日扣30元,經單位領導批準的病假、事假和國家規定的節假日等0元,三年一調。
4.山區補助,農村和山區公務員享受山區補助,標準=基本工資÷10.按月發放,三年一調。
5地區差別補助,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地區差別工資。除養老、醫療補助按現行政策執行外。公積金、獨生子女費、等一切現行補助全部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