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工資是否上漲,這是很多人關心的問題,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準備的201年7公務員漲工資文件,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公務員及事業單位工資調整之“三步走”
第一步,優化工資結構。
“國際上,公務員的薪酬結構中均包含養老部分。而過去我國公職人員薪酬中關于養老的項目并不統一,甚至沒有明確的支出比例。這不符合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劉春說。
按照現行工資制度,公務員工資分為三部分,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事業單位人員工資也分三部分,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按照工資不同組成部分的功能定位,合理的工資結構應該是基本工資占主體,其他工資項目為補充。
“據統計,目前全國公務員基本工資大約只占全部工資的30%,其余70%為各種津補貼。不合理的工資結構,不利于充分發揮基本工資的作用,也不利于加強中央對全國公務員以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分配關系的調控。”蘇海南認為。
提高基本工資比重有兩個途徑:一是逐步提高基本工資的標準;二是將部分津貼補貼或者績效工資納入到基本工資中。“本次工資調整將‘兩手并施’,通過津補貼和基本工資的‘此消彼長’,實現工資結構的優化。這同時也是進一步清理整頓津補貼、規范分配秩序的過程。”蘇海南說。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新聞發言人李忠也曾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在完善工資制度的同時,凍結規范津貼補貼工資增長,各地各部門不得自行提高津貼補貼水平和調整津貼補貼標準,要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改革性補貼政策和考核獎勵政策。
第二步,推進與工資制度相關的其他制度建設。
在這方面,多項改革已有部署。比如養老改革。“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與完善工資制度同步推進”,是養老并軌“一個統一、五個同步”基本思路中最吸引眼球的一條。李忠表示,在推出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時,適當提高基本工資標準,以盡可能使大部分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個人繳費后的當期收入不降低,為順利推進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創造條件,是此輪工資調整的主要特點之一。
再如人事管理制度改革。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七次會議審議了《關于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的意見》,全國縣以下機關將陸續實施這項改革。據本刊了解,這項改革2015年還將在地市一級展開試點。
按照公務員法,公務員實行國家統一的職務與級別相結合的工資制度,職務、職級、工資三者相對應、相掛鉤。“在實際情況中,職務在公務員工資中起著決定性作用。”汪玉凱指出,職務不僅影響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同時各地規定的津補貼數額也往往與其掛鉤,職級的功能被明顯弱化。
“創造一個當官不當官都能按照相關程序和要求晉升的‘雙通道’,讓那些雖未當官但承擔任務重、個人能力強、所做貢獻多的一般公務員,能夠領取與同職級當官者差不多的工資,是此輪工資改革的任務之一。”蘇海南說。
事業單位亦是如此。2011年3月,*、國務院下發《關于分類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指導意見》;7月1日,《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正式施行。“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穩步推進,為其人員工資調整提供了有利契機和人事制度上的法制保障。二者可謂互為配套、互相促進。”汪玉凱表示。
又如,底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在全國開展的機關事業單位“吃空餉”問題集中治理行動。李忠表示,沒有完成這項治理不能進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和完善工資制度。“嚴格的編制和人事管理紀律是完善工資制度的基礎。在漲工資前堵上蠶食財政資金的黑洞,能夠避免國家花更多的錢養閑人。”國家行政學院教授丁元竹說。
第三步,建立健全工資正常調整機制,實現對工資的動態管理。
“多年來,機關事業單位沒有形成嚴格的工資調整機制,近十年沒有調整基本工資的做法在國際上是少有的。”汪玉凱指出。“建立健全工資正常調整機制,就是要改變工資調整無規律的現況,使公職人員工資水平根據國民經濟發展、企業相當人員工資水平以及物價變動等因素及時調整。”蘇海南表示。
“根據預算法和公務員法,我國對公職人員的薪酬待遇實行‘動態管理原則’。根據國家公共財政收入情況和生活成本變動情況,工資可能是漲,也可能是降。”劉春說,“所以這次‘漲工資’正是‘依法辦事’。既然是動態管理,該調整的不調,是不守法;不該調的亂漲,也是違法。”
延伸閱讀:超6省份明確將上調公務員工資
下次調整或至2018年
2017年新春伊始,公務員工資調整再度進入了議程。據記者盤點,近期已陸續有吉林、遼寧、山東、內蒙古、河南、四川等超過6個省份明確提出將在2017年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還有部分省市提出將推進工資制度改革。
去年1月,國務院正式出臺《關于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的實施方案》。至去年中下旬,伴隨著“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在全國的基本完成,各省市也逐步確立起了基本工資標準正常調整機制。今后,基本工資標準原則上每年或者每兩年調整一次,而近期則將每兩年調整一次。
此次多地提出上調,是在各地基本工資標準正常調整機制確立以來的首次調整。
就目前各地公布的材料來看,并未提及公務員工資上調的具體范圍,按照中央、國務院的部署,將依據工資調查比較結果,綜合考慮國民經濟發展、財政狀況和物價變動等因素確定調整幅度。而就調整的頻率而言,按兩年一調的決定,這些省份下一次上調公務員工資或將等到2018年。
吉林
2015年12月31日,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視頻會議透露,2017年要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分配制度,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準。
山東
1月24日上午,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在濟南召開,省長郭樹清向大會作《政府工作報告》,表示將根據國家部署,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準。
四川
1月19日,四川全省人社工作會議召開,提出:今年將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準。這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近期每兩年調整一次基本工資標準決定的首次調整,對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實現工資正常調整具有重要意義。
內蒙古
1月19日,內蒙古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明確:按照國家要求,今年要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準,這次調標是建立基本工資標準正常調整機制后的首次調整,各地、各部門要對工資收入分配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清理自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堅決糾正。
河南
1月底,繼若干省份之后,河南省也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今年要適當提高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基本工資,落實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和鄉鎮工作補貼。
遼寧
據遼寧當地媒體報道,遼寧省人社廳工作人員表示:今年年內遼寧將按照國家部署對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基本工資進行調整,未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基本工資將形成一定的調整規律,近年來是每兩年調整一次。如果按此推算,今年調整后下次調整將在2018年。
江蘇
今年要“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制度”
北京
今年要“平穩推進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
陜西
今年要“推進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