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失業補助金申領指南
一、申領條件
從2020年3月至12月,我市階段性實施失業補助金政策。在此期間,下列失業人員可申領失業補助金:
(一)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
(二)參加失業保險但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
二、申領方式
(一)線下申請
在防城港市參加失業保險且符合申領條件的人員,可通過以下渠道進行申領。
參保人可根據自己所屬參保地前往對應的社保經辦機構受理窗口申請辦理,地址如下:
市本級: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560號市人力資源市場辦公樓
港口區:港口區漁洲坪港口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
防城區:防城區防港路162號防城區社會保險事業局
東興市:東興市廣場路11號東興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
上思縣:上思縣團結西路彩元道路上思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
需攜帶材料如下:
1.本人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
2.社會保障卡或本人銀行卡(尚未辦理社會保障卡的需提供)。
(二)線上申請
目前,防城港市失業補助金微信端、網廳端申領均已開通,符合申領條件的人員可通過以下渠道申領:
1. 關注“廣西人社服務”微信公眾號,“信息查詢”內的“服務大廳”進行線上申領。
2. 登錄“廣西壯族自治區數字人社網上服務大廳”(http://rswb.gx12333.net),“個人服務”界面提交申領。
三、補助標準
符合申領條件的失業人員,從申領之月起按月發放失業補助金,發放時間最長不超過6個月。失業補助金標準為:參加失業保險未滿1年的,每月發放本統籌地區失業保險金最低標準的20%;參保1年以上未滿5年的,每月發放本統籌地區失業保險金最低標準的40%;參保5年以上未滿10年的,每月發放本統籌地區失業保險金最低標準的50%;參保10年以上的,每月發放本統籌地區失業保險金最低標準的60%;發放金額按四舍五入后取整數計發。
例如:小?之前在防城港某企業工作,5月辭職,他參加失業保險年限累計達到10年以上,如果小?這個月申領失業補助金,最多能領到977元×6個月=5862元。
四、停發失業補助金情形有哪些?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停止發放失業補助金:
(一)領取失業補助金期滿的。
(二)被用人單位招用并參保的。
(三)死亡、應征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及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的。
五、其他事項
(一)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價格臨時補貼,但不得同時享受失業保險金、失業保險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二)2020年7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前申請失業補助金并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如其在2020年3月至6月期間符合領取失業補助金條件的,一次性補發其2020年3月至6月期間對應可享受月份失業補助金和價格臨時補貼,并隨其申領之月的失業補助金一同發放。
例如:
1.根據防城港市有關文件精神,2020年5月在防城港市社保中心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領取失業補助金人員價格臨時補貼發放標準為124.8元/人•月。
2.張三今年3月份在防城港市某企業辭職,符合申請失業補助金條件。7月份,張三向防城港市社保中心申請失業補助金,審核通過后,張三除可從7月起領取失業補助金,還將獲得一次性補發的2020年3月至6月期間的失業補助金和價格臨時補貼,他的失業補助金可領到8月份,一共可領取6個月。
(三)如存在曾在多地參保的情況,需將多地失業保險參保關系歸集至最后參保機構后,在最后參保機構申領失業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