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遼寧省針對失業人員出臺了系列政策和服務措施,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處于無業狀態的城鄉勞動者可在戶籍地或常住地辦理失業登記申請享受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失業登記申請可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受理,實現失業人員基本信息、求職意愿和就業服務全省共享。
補貼補助政策
對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下崗失業人員,發放臨時生活補助。對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失業人員及家庭,按規定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范圍。
對實現就業的低保對象,可視其就業或創業的穩定情況,繼續給予3至12個月的低保救助。
根據物價上漲情況,及時啟動價格聯動機制,為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發放價格臨時補貼。
疫情防控期間,臨時性提高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至疫情解除后3個月。對出現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等情形的參保失業人員,發放失業補助金。
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可繼續領取失業保險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齡。
公共就業服務
政策服務:介紹就業創業政策法規、職業介紹、職業指導等基本公共就業服務事項和服務流程。對符合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條件的,同步受理其政策申請。
求職培訓服務:對有求職意愿的,開展職業測評、失業原因分析等指導,提供人力資源供求、市場工資指導價位、見習崗位、招聘崗位、招聘活動等信息。對有職業培訓意愿的,提供職業培訓信息,推介職業培訓項目。
創業服務:對有創業意愿的,提供創業培訓(實訓)、開業指導、融資服務、政策落實等服務。對符合創業擔保貸款條件的,協助辦理貸款申請。
就業援助:對符合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條件的,協助進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提供優先扶持和重點幫助。對通過市場渠道難以實現就業創業且符合相關條件的,可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
失業保險金申領:對符合失業保險金申領條件的,可一并辦理失業保險待遇申領業務。
登記失業期間無法實現靈活就業和自主創業,且接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介紹的與其健康狀況、勞動能力等相適應工作累計2次以上仍未能實現就業的連續失業1年以上的退役軍人(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復員干部)、縣級以上(含縣級)勞動模范和土地被依法征收的失地農民,參照就業困難人員享受相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