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失業保險金申領須知
一、滿足什么條件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
答: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二、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月數如何計算?
答:失業保險金領取月數與繳費年限掛鉤,具體見下表:
繳費年限 | 領取月數 | 繳費年限 | 領取月數 |
滿1年不滿2年 | 3 | 滿9年不滿10年 | 18 |
滿2年不滿3年 | 6 | 滿10年不滿11年 | 19 |
滿3年不滿4年 | 9 | 滿10年不滿12年 | 20 |
滿4年不滿5年 | 12 | 滿12年不滿13年 | 21 |
滿5年不滿6年 | 14 | 滿13年不滿14年 | 22 |
滿6年不滿7年 | 15 | 滿14年不滿15年 | 23 |
滿7年不滿8年 | 16 | 繳滿15年以上 | 24 |
滿8年不滿9年 | 17 | - | - |
三、延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是什么?
答: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時,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一年且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可以繼續領取失業保險金至法定退休年齡,無需本人申請,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直接辦理。
四、失業保險金標準是多少?
答:從2020年2月起,我省失業保險金計算標準統一上調為一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90%,目前標準為1611元/月。
五、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基本養老保險如何續保?
答:參保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以將本人的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到戶籍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繼續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六、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醫療保險如何繳費?
答: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由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為其辦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手續,醫保費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個人無需繳費。
七、失業保險待遇終止后,醫療保險如何續保?
答:失業保險待遇終止后,失業保險基金停止支付醫療保險費,為確保醫療保險待遇不受影響,失業人員請及時到醫保經辦機構續繳醫療保險費。
八、什么情況下不能繼續領取失業保險金?
答:當失業人員發生以下情形時,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失業人員應當自覺遵守申領失業保險金時的承諾,當發生上述任一情形時,及時告知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停發失業保險待遇手續,對于“重新就業”的,本次剩余未領取月數將與再次失業時申領失業保險金的月數合并計算。
九、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其遺屬能享受什么待遇?
答: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因參與違法犯罪活動死亡的除外),其遺屬可以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領取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相關手續,失業人員死亡同時符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工傷保險喪葬補助金和失業保險喪葬補助金條件的,其遺屬只能選擇領取其中的一項。
十、可通過什么銀行卡領取失業保險金?
答:系統默認使用社會保障卡(即現用的醫保卡)銀行賬戶作為本次失業保險金領取賬號,如未激活社會保障卡金融功能,申領人須及時到社會保障卡開戶行網點激活金融功能。如本人不便使用社會保障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的,可通過其他銀行賬戶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