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是國家給與失業人群的最顯然的社會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業人員都可以發給失業保險金的。發給失業保險金必須一定條件,只有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才能發給屬于自己的失業保險金。那么,2020年松原失業保險金領取有什么條件?流程是怎樣?能領多少錢?小編從各個網站查詢并整理了以下資料,僅供參考。
2020松原失業保險的領取條件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交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低收入的;
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拒絕的;
4、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總計繳付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久為二個月;
5、總計繳付剩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
6、累計繳付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久為二十四個月。
2020松原失業保險的領取流程
1、用人單位應及時為失業人員開具中止或者中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書面告知其按照規定享用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并將失業人員的名單、檔案等資料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報管理其失業保險的經辦機構備案。
2、失業人員自單位中止或中止勞動合同證明送達之日起60日內,到經辦機構注冊申請失業保險金。
3、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失業人員發給失業保險金申請人之日起7日內,核定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并從證實后的次月起派發失業保險金,同時提供其他保險待遇。
2020松原失業保險能領取多少錢
從吉林省人社廳獲悉,吉林省將對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執行期為2020年12月1日至下一個調整日。
調整后新的最低工資標準按3個檔次劃分:長春、吉林市區最低工資標準1480元/月;
四平、遼源、通化、白山、松原市區和延吉市、琿春市、前郭縣最低工資標準1380元/月;
白城市區、長白山維護開發區、梅河口市、公主嶺市和其他縣(市)最低工資標準1280元/月。
失業保險金按最低工資標準的80%,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派發。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國家規定和本省實際情況不作適當調整,但不得高于最低工資標準或者低于市居民低于生活保障標準。
另:關于發給期限,《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六條和《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剩1年嚴重不足5年的,發給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總計繳付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總計繳付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新的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發給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拆分計算出來,但是最長不得多達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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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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