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晉城失業保險金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愿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勞動保障部發布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對哪些情形屬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作了規定,主要包括:終止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用人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導致職工辭職。出現上述情形造成職工失業的,職工有權申領失業保險金。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辦理失業登記是為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其資格。須有求職要求,是考慮到失業保險的一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個前提,也是失業人員應盡的義務。
2019年晉城失業保險金流程
1、用人單位應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書面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并將失業人員的名單、檔案等資料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報管理其失業保險的經辦機構備案。
2、失業人員自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送達之日起60日內,到經辦機構登記申領失業保險金。
3、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申請之日起7日內,核定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并從確認后的次月起發放失業保險金,同時提供其他保險待遇。
2019年晉城失業保險金多少錢
為了保障和提升失業人員基本生活,使失業人員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根據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我省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8]49號)文件精神,自2018年5月1日起,我市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計發比例由現行每人每月1130元,提高到我市最低工資標準1700元的80%,即每人每月1360元,增加了230元。同時,對5月份已經按原標準發放了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我市各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將于6月份開展差額補發工作,確保失業人員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
目前,我市失業保險基金已實行市級統籌,全市失業保險金標準統一調整為每人每月1360元。
以上數據依據網絡及各個官方網站公布資料整理,具體政策以最終文件執行情況為準,具體可咨詢晉城市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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