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失業保險金領取金額是多少呢?想必你也很想知道吧,那就快一起來了解一下相關內容吧!
1、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累計繳費時間每滿1年的,可領取3個月失業金;
2、滿5年不足10年的,從第5年開始,累計繳費時間每增加1年增加1個月的失業金,最長為18個月;滿10年及以上的,為24個月。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以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一定比例確定。
3、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70%發放,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標準的80%發放
杭州市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
1.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782元;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809元;
3.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836元;
4.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863元;
5.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891元;
6.從第13個月起,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一律按782元發放。
7.農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補助費由588元調整到618元。
延伸閱讀:杭州失業保險繳費比例下調
小編從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公布的《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地方稅務局關于臨時性下調單位失業保險費率的通知》(杭人社發[2016]151號)了解到杭州從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單位繳費費率由1.5%降為1%。職工個人繳費費率不變。
杭州市主城區社保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公司繳14%,個人繳8%;
失業保險:公司繳1%,個人繳0.5%;
工傷保險:公司繳0.3%,個人不繳;
生育保險:公司繳1%,個人不繳;
醫療保險:公司繳11.5%,個人繳2%。
蕭山區、余杭區、富陽區及四縣(市)可按照杭政函〔2014〕43號文件精神,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但臨時性降費后,各區、縣(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應保持在9個月以上,生育保險費率不低于0.5%且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應保持在9個月以上,以確保基金運行安全。
各區、縣(市)人力社保局、財政局、地稅局,市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優化發展環境的若干意見》(浙政辦發〔2016〕39號)精神,決定對我市失業保險費單位繳費實行臨時性下調:從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單位繳費費率由1.5%降為1%。職工個人繳費費率不變。
各地要按省政府的有關部署抓好落實,在實施過程中要注意掌握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并及時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