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西安最近公布的《關于調整西安市失業保險待遇標準的通知》,我們可以了解2017西安失業保險金標準。
5月1日起,西安市失業保險金從原來的每人每月1110元提高到1260元,增加150元,增幅為13.5%,與失業保險金標準相關的其他失業保險待遇也隨之調整。失業保險待遇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本人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而定,最長不超過24個月。
此外,國家統計局公布數據顯示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3616元。按照《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因工死亡職工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按照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計算),西安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因工死亡職工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調整為672320元。這一標準較去年標準增加了48420元,增幅達7.76%。
如果職工不幸工亡,除了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以外,還可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等。
凡在西安市行政區域內參加失業保險的企事業單位,其職工解除勞動關系時,由用人單位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保險待遇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本人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確定,最長不超過24個月。除此之外,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還享受:失業保險基金支付基本醫療保險費,生育補助費,喪葬補助金、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撫恤金,可享受一次免費的職業培訓。
西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西安市財政局關于調整西安市失業保險待遇標準的通知
市人社發〔2017〕94號
各區縣、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局,市社會保險管理中心:
根據《陜西省〈失業保險條例〉實施辦法》(陜政令第140號)規定和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于調整陜西省失業保險待遇標準的通知》(陜人社發〔2017〕16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按照“同城同待遇”原則,對我市失業保險待遇標準調整如下:
全市失業保險金標準統一為:1260元/月。與失業保險金標準相關的其他失業保險待遇隨之調整。
調整后的失業保險待遇標準從2017年5月1日起執行。
西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西安市財政局
2017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