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失業保險的辦理條件是什么?需要什么材料呢?大家對此有何了解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吧!
南充失業保險參保辦理條件
失業人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即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個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南充失業保險參保辦理材料
非農業戶籍失業人員: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正本及復印件各一份
2、本人姓名開戶的銀行活期結算存折及復印件
3、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審核的《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辦理失業保險待遇終止(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正本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除外)
非農業戶籍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
1、個體工商戶歇(停)業登記通知書(工商)或注銷稅務(地稅)登記通知書及復印件
2、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正本及復印件各一份
3、本人姓名開戶的銀行活期結算存折及復印件。
南充失業保險參保辦理流程
1、單位經辦人員到所屬社保經辦機構領取《南充市社會保障卡申領登記表》,發放給參保職工。
2、參保職工按照要求填寫《南充市社會保障卡申領登記表》,并準備好所需的材料證明。
3、將申請材料上交給單位經辦人員審查,并在申領表上簽字,蓋章,收取辦理費用20元(用于辦理社保卡)。
4、單位經辦人員持所需材料上交到所屬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審核通過后,憑《繳款通知書》在社保經辦機構刷卡繳費(也可到區內非稅繳款銀行現金繳費)。
5、辦卡完成后,單位經辦人員憑《領卡回執》到指定服務銀行網點領取本單位參保人員社保卡,并組織將社保卡發放到職工手中。
南充失業保險參保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20個工作日
辦理費用:20元/張
南充失業保險金領取發放標準
最新消息:社保費率首降失業保險費率降至2%
失業保險金按南充最低工資標準的80%,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國家規定和本省實際情況作適當調整,但不得高于南充最低工資標準或者低于南充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1、失業保險費率降低,由3%降低至2%。
2、單位和個人繳費具體比例由各地在充分考慮提高失業保險待遇、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落實失業保險穩崗補貼政策等因素的基礎上確定。
3、失業保險費率降低不會影響個人福利待遇,還可以減輕企業稅費負擔。
南充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愿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勞動保障部發布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對哪些情形屬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作了規定,主要包括:終止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用人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導致職工辭職。出現上述情形造成職工失業的,職工有權申領失業保險金。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辦理失業登記是為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其資格。須有求職要求,是考慮到失業保險的一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個前提,也是失業人員應盡的義務。
南充失業保險金領取材料
1、本人身份證及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2、半寸相片一張
3、已辦理失業登記的《失業證》
4、原工作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或勞動爭議裁決的證明材料
5、本人銀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