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濱州失業保險金領取金額標準和期限是多少
一、失業保險金領取辦理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經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
2、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要求職要求的。
二、失業保險金領取辦理材料
1、本人身份證及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2、半寸相片一張
3、已辦理失業登記的《失業證》
4、原工作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或勞動爭議裁決的證明材料
5、本人銀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復印件)
三、辦理地址:
濱州市社會勞動保險事業處
地址:山東省濱州市府右街37號
電話:0543-3162957
濱城區社會保險事業處
地址:山東省濱州市濱城區渤海九路528號
電話:0543-3364482
惠民縣社會勞動保險事業處
地址:山東省惠民縣文安路166號
四、失業保險金領取辦理流程
1、用人單位應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書面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并將失業人員的名單、檔案等資料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報管理其失業保險的經辦機構備案。
2、失業人員自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送達之日起60日內,到經辦機構登記申領失業保險金。
3、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申請之日起7日內,核定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并從確認后的次月起發放失業保險金,同時提供其他保險待遇。
辦理時限:10個工作日內完成
電話:0543-5332587
溫馨提示:如有變動,請以官網信息發布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