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失業保險領取條件:
一、深圳戶籍
1、具有深圳市戶籍。
2、在法定勞動年齡之內具有勞動能力;
3、在特區連續工作一年以上;
4、失業后按照規定進行登記并有求職意向。
5、原工作單位繳納了失業保險費。
二、非深圳戶籍
1、異地務工人員也可領取。(非深戶籍員工)
2、深圳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
3、非“自愿失業”、并辦理了失業登記的職工
備注:符合以上新增條件的,可以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
深圳失業保險領取申請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原件;
2、本人本市的商業銀行活期存折或借記卡復印件(已與社保機構綁定銀行賬號的無需提供);
3、有視同繳費年限的須提供本人人事檔案。
深圳失業保險領取辦理流程
1、申領人出示身份證或社保卡原件及本市商業銀行活期存折或借記卡復印件(已與社保機構綁定銀行賬號的無需提供),窗口工作人員查驗身份,把申領人的身份信息或社保電腦號錄入計算機系統,由計算機系統審核是否符合申領條件。
2、窗口工作人員對經計算機系統審核符合申領條件的,由計算機系統出具《失業保險待遇計發決定書》;不符合申領條件的,出具《失業保險待遇不予核發決定書》。決定書一式兩份,失業人員簽字后與社保機構各執一份。
3、社保機構于次月15日前按月支付失業保險金到失業人員銀行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