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高失業人員收入水平,保障基本生活。云南省結合最低工資標準以及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失業保險金進行了調整。
2016云南省失業金最新標準
一類區(除東川區以外的昆明市所轄各區和安寧市)分別為每月953元、1046元、1138元;
二類區(昆明市所轄各縣及東川區,各州、市政府所在地的市、縣、區及玉龍縣,其余縣級市)分別為每月820元、926元、1019元;
三類區(其余縣)分別為每月709元、801元、894元。
失業金利息計算方法
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年利息=(個人賬戶年初余額?當年支付養老金總額)x3.25%+當年支付養老金總額x3.05%x1.083x1/2。退休人員記賬利率年末一次性記入個人賬戶余額,但基本養老金不再重新計算。
失業金領取條件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該職工或城鎮未雇工個體工商戶及城鎮其他從業勞動者已履行繳費義務累計滿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3在規定期限內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
另外,《關于進一步發揮失業保險穩定崗位促進就業作用有關問題的通知》還規定了對受地震等自然災害影響的地區特殊的優惠政策。其中,因啟動Ⅲ級響應,遭受地震烈度6度以上破壞性地震自然災害,造成生產經營困難仍采取措施組織生產自救的企業,在災后恢復重建期間將享受失業保險繳費費率用人單位繳費費率下調為1%,個人繳費費率下調為0.5%。受災地區參加失業保險的企業因災停產歇業暫時失去工作崗位的職工,可按規定申領失業保險金。失業保險金標準按統籌地區失業保險金下限標準計算,領取期限最長不超過1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