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失業保險管理中心公布了繳納失業保險費的繳費基數,最低繳費基數為2648元/月,最高繳費基數為13240元/月。
據了解,山西省社會保險局日前下發的《關于公布我省參加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的通知》精神,我市確定了失業保險繳費基數:職工本人工資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00%,按照300%確定繳費基數,即13240元;低于60%的,按照60%確定繳費基數,即2648元。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進而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其再就業的制度。
在我國,失業人員在滿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三個條件后,方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待遇內容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1)按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即: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
(2)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醫療補助金,即:支付給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的補助。
(3)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喪葬補助金和供養其配偶直系親屬的撫恤金。
(4)為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開展職業培訓、介紹的機構或接受職業培訓、介紹的本人給予補償,幫助其再就業。
【延伸閱讀】
晉城市失業保險繳費標準
1、失業保險費用是由單位繳納,非個人繳費。按月繳交,職工個人繳交部分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
2、單位和個人繳費具體比例由各地在充分考慮提高失業保險待遇、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落實失業保險穩崗補貼政策等因素的基礎上確定。
注:失業保險費率降低不會影響個人福利待遇,還可以減輕企業稅費負擔。
晉城市失業保險繳費比例
單位繳費比例由現行的2%降至1.5%,個人繳費比例由現行的1%降至0.5%。
晉城市失業保險繳費費率
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失業保險費率的通知》精神,晉城澤州縣從3月1日起下調失業保險費率。
調整后,該縣區域內單位繳納失業保險費比例由現行的2%降至1.5%,個人繳費比例由現行的1%降至0.5%,可直接減輕全縣企業和參保職工負擔603.36萬元,惠及參保職工23200人。
此次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旨在進一步完善失業保險制度,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有效預防和減少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