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如何購買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如果失業了,失業保險金如何申領?日前,針對市民較為關心的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的問題,我市社保部門作了詳細解答。
以個人身份也可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今年43 歲的呂女士是玉林市某縣城的個體工商戶,從來沒有參加過社會保險。日前,呂女士向本報咨詢,像她這樣的情況,是否能以個人的身份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政策銜接
市社保局的工作人員答復,呂女士可按個體工商戶人員身份,持相關材料到戶口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養老保險參保手續。
根據有關政策規定,社會保險以統籌地區為單位,按屬地管理原則辦理參保。具有玉林戶籍的自由職業者,或在玉林市境內注冊的個體工商戶,可以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該類人員需持個人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營業執照原件等相關資料(含復印件),到戶籍所在地(或營業執照注冊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參保申請,填報《個人參加社會保險申報表》,審核通過后,即可參保。
目前,我市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以核定的繳費基數20%比例繳納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其中12%計入統籌基金,8%計入個人賬戶。
辦理流程
個人參保登記窗口→前臺審核(業務經辦人初審、復核)→建立個人信息檔案及個人賬戶,核定繳費基數和繳費金額。
失業了,哪種情況可申領失業保險金?
小陳是某企業員工,單位1 年前已為其辦理了各項社會保險的參保繳費手續。一周前,他被公司辭退了,至今尚未找到工作。小陳聽說像他這樣的情況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想咨詢一下,申領失業保險金需要辦理什么手續?
政策解讀
我市社保局的工作人員解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廣西壯族自治區失業保險辦法》等政策法規規定,失業人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已經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并且有求職要求的。
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后,由該單位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15日內,持相關材料到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備案手續;同時用人單位需及時向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并書面告知失業人員本人自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60 天內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領取《就業失業登記證》,再憑失業登記證明等相關材料,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并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表》。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應當為其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大額醫療保險費。所需費用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并按規定享受醫療保險相關待遇。此外,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應當參加當地指定的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提供的職業技能培訓,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培訓的,將停發其失業保險金及相關待遇。
注意事項
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需提供如下材料:失業登記證明;原單位出具的《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下聯;本人身份證原件;本人近期1 寸彩色免冠證件照2 張;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指定的開戶銀行開設存折或卡,提供存折或卡號復印件;失業人員如有在屬地以外的社保經辦機構參保的,須將失業保險關系轉移至屬地,以便合并計算失業保險待遇。
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限和發放標準如何計算?
《廣西壯族自治區失業保險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繳費時間確定:(一)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每滿1年可以領取3 個月失業保險金;(二)累計繳費時間滿5 年的可以領取14 個月失業保險金;(三)累計繳費時間超過5 年的,每超過1 年,增發1 個月失業保險金,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 個月。失業人員重新就業的,應當從重新就業之日起30 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有關手續。
《辦法》還對失業保險金的具體發放標準有如下規定:(一)累計繳費時間不超過15 年的,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發放;(二)累計繳費時間超過15 年以上的,在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70%的基礎上,每超過一年,以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為基數增加一個百分點發放,但最高發放標準應當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最低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自治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最低工資標準變動情況及時確定各區轄市、縣(市)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