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廣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從7月1日起全市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由每人每月875元調整到966元,月增加91元,增幅10.4%。標準調整后,按規定需補發的失業保險金將于今年9月底前由市、縣區就業服務管理部門統一發放到位。
單位繳納失業保險1年以上;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到就業局進行失業登記,同時滿足這3個條件就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據了解,每月24日左右為失業保險待遇發放時間,提前登記符合條件當月可享受,超過時間下月再領取,同時享受待遇期限受參保期限和檔次影響。參保者再就業后,新的用人單位進行就業登記、購買保險等,人社部門可通過數據庫查看,并停發失業保險待遇。
據悉,自2010年以來,失業保險金的標準連續第五次上調,發放標準由315元增長到966元,增幅達206.7%,有力保障了全市失業人員基本生活。
有此一問
辭職能否領取失業保險金?
市民李先生咨詢:我在市內某事業單位上班,因個人原因辭職,之前已交了5年的失業保險,能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市就業局失業保險科回復:李先生主動辭職是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需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個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主動辭職的人員的失業保險金,可在該人員重新找到工作之后,重新交失業保險時累計疊加,再次失業時可申領失業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