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240萬外來工將可按月申領失業保險金
7月1日起,新《廣東省失業保險條例》將正式實施,新增多項待遇,消除了本市戶籍職工與非本市戶籍職工的繳費和待遇差異。
這意味著,東莞大約240萬非本市戶籍失業保險參保人將可按戶籍人員標準申領失業保險金。6月25日,東莞市社保局對新政策進行了解讀,記者注意到,“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仍是參保人申領失業保險金的必備條件,主動辭職者則不能領取。據悉,東莞目前失業保險參保人大約300萬,其中非本市戶籍職工占80%大約240萬人。
外來工同享戶籍人口待遇
據東莞市社保局社;鹬行母敝魅嘻溔鹆峤榻B,新《條例》最大的亮點是,從今年7月1日起,非本市戶籍失業保險參保人將與戶籍人員實現同等繳費同等享受待遇。具體來說,非本市戶籍失業保險參保人需開始繳納失業保險費,而其失業后,之前只能申領一次性生活補助金的狀況也將改變,將可按月申領失業保險金。
此外,新《條例》中新增了求職補貼、生育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允許重新就業或創業人員提前一次性領取剩余部分或全部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關系省內可轉移
之前有失業保險參保人反映,自己辭職不能申領失業保險金,記者注意到,《新條例》同樣有此規定。
新《條例》增加了多項待遇,會不會讓失業保險基金增加支付壓力?東莞市社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因為要滿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等三個條件,失業保險金支付不會出現井噴現象,并且為了防止這種現象發生,針對非本市戶籍參保人有專門領取規定,所以“對東莞市的失業保險基金應該影響不大”。
相關統計數據顯示,截至底,東莞市失業保險金結余13。64億元。,東莞市失業保險基金征繳收入3。99億元,發放的失業保險金和一次性生活補助金分別為0。44億元和1。55億元。
新條例還明確:失業人員應當按月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說明求職和接受職業指導、職業培訓情況,失業人員無正當理由連續兩月執行的,視同重新就業。
針對大家關心的失業保險關系能否轉移的問題,麥瑞玲表示,廣東省內可以實現轉移,跨省目前還不能轉移,但符合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的外省戶籍失業人員,要求不在參保地按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可以申請領取一次性失業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