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失業保險金實現8連增
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以用來保障他們的基本生活需要。近日,從文登勞動就業辦公室傳來好消息,根據上級相關政策,文登再次上調失業保險金標準:從7月1日起將失業保險金由原來每人每月830元調整為900元。這是自2007年以來,文登失業保險金標準的8連增。
目前,區勞動就業辦公室已經完成失業保險金的上調核算工作,同時將調整后的失業保險金分別發放到每位失業人員的個人賬戶上。
文登區勞動就業辦公室劉雅婷介紹:“這次全省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為3個檔次,分別為每人每月900元、850元和800元。綜合當前文登經濟社會發展狀況,主要考慮到物價上漲等因素,經研究決定,文登失業保險金標準按全省最高標準執行。”
這次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的范圍是7月1日后符合相關領取條件的失業人員。6月30日前已經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不再補發。工作人員介紹,參保繳費每滿1年領取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需要注意的是,失業人員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最長不超過24個月。
文登區勞動就業辦公室豐洪琛介紹,此次調整是自2007年以來第八次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失業保險金標準已由2006年平均每人每月242.6元,提高到目前的每人每月900元,增長271%。
據了解,這次調整涉及2962名失業人員,共需補發失業保險金56.95萬元。近年來,文登不斷加大失業保險參保征繳工作力度,參保人數和基金收入呈連年增長趨勢,目前全區失業保險參保人數已達7萬多人,年收繳保費3200多萬元,基金保障能力不斷增強,這也為文登連年提高失業金標準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區勞動就業辦工作人員提醒,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后必須在60日內,持本人檔案、身份證、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到人力資源市場失業保險窗口進行失業登記,超過60天將不再受理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