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再次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
10月30日獲悉,根據上級要求,考慮到物價上漲 、最低工資標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以及失業保險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經市政府同意,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聯合發文,決定自今年7月1日起,再次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月780元提高至850元。
據了解,此次調整,將惠及目前正享受待遇的4479名失業人員,失業保險基金預計每月多支出31.35萬元。7月至今已按原標準領取了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人社部門將予以補發待遇的差額部分。
今年以來,日照市人社部門加大失業保險基金征繳力度,在實現了參保人數和基金收入雙增長的同時,積極發揮失業保險保生活、促就業的作用,確保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金及其他待遇。為使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得到充分保障,日照從2007年連續8年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由2006年的每人每月195元提高到目前的每人每月850元,增長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