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失業保險政策熱點問題解答
一、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哪些條件?
答:領取失業保險金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二、失業登記如何辦理?需要哪些材料?
答:原單位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后,應將職工的工作檔案在15個工作日內報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合肥市政務區政務環路88號)一樓大廳失業保險管理中心窗口辦理失業備案手續。工作檔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錄用人員登記表(原件)、勞動合同書(原件)、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證明書(原件)、戶口簿復印件(戶口簿第一頁和本人具體情況頁)等。
職工持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自解除勞動合同起60個工作日內到失業保險管理中心窗口辦理登記,并參加職業指導培訓,培訓合格后持培訓證明、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戶口簿、身份證、2張2寸免冠照片到戶籍所在區就業保障服務中心辦理失業登記,領取《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勞動和社會保障手冊》。
三、失業保險金如何領取?
答:符合享受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于辦理失業登記的次月到所屬區(街道)就業和社會保障中心(事務所)領取存折,25日后可持存折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四、失業后能享受哪些失業保險待遇,標準分別是多少?
答:失業保險待遇包括:
1、失業保險金:標準為本市市區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六十五,但應當高于本市市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合肥市失業保險金現行標準為每人每月819元;
2、基本醫療保險費和醫療救助金: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基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現行標準為每人每月239.10元(2391元×10%),代繳的醫療救助金現行標準為每人每月15元。
3、生活補助費: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后,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經本人申請,縣、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市失業保險管理中心審批后,可享受生活補助費。生活補助費的標準為當地失業保險金的70%,享受時間最長不超過1年。合肥市生活補助費現行標準為573.30元(819元×70%);
4.生育補助費: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符合計劃生育管理規定住院分娩的,可到所在街道就業和社會保障事務所申請,一次性領取4個月的生育補助費,標準為當月失業保險金標準的70%。合肥市生育補助費現行標準為2293.20元(4個月×819元×70%);
5、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喪葬補助金是指對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一定數額的喪葬補助,合肥市喪葬補助金現行標準為2000元,包干使用;撫恤金是指對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由失業保險基金發給其遺屬的費用,合肥市撫恤金現行標準為31872元(8個月全省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984元×8個月)。
五、農業戶口能和城鎮戶口一樣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嗎?
答:單位招用的農村戶籍職工,比照城鎮戶籍人員政策繳納失業保險費用,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按照城鎮失業人員的有關規定辦理失業登記手續,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六、外地戶口能在合肥領取失業保險金嗎?
答:失業人員如果是安徽省內戶口或外省農業戶口,且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可以選擇在合肥市或是戶籍所在地領取失業保險金。如果是安徽省外城鎮戶口,則需要將失業保險關系轉移回戶籍所在地辦理失業登記,在當地領取失業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