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參保申報
(一)用人單位新參保申報:
先由用人單位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領取和拷貝申報資料,錄入完畢后攜帶以下資料到經辦機構辦理相關的參保手續:
①《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
②《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③《基本存款帳戶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④上年度《勞動情況年報表》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無報表的單位出具能夠說明本單位及個人上年度工資總額的憑證及復印件,并由主管單位出具證明。
(二)參保單位進入新的繳費年度時的申報:
參保單位在每年的4-5月攜帶軟盤和本單位上年度的《勞動情況年報表》或本單位上年度的《會計報表》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從“失業保險信息系統”中拷貝本單位的《湖南省失業保險基本情況及繳費登記表表》;審核本繳費年度的失業保險應繳基數;然后,根據審核的基數申報個人和單位的本年度繳費基數。
(三)參保單位的異動申報:
參保單位的參保人員在初次申報完成后,若有人員異動(增加或減少),則應及時填報《參保單位人員異動情況表》(書面一份并加蓋公章,軟盤拷貝一份)于當月1日至20日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報異動當月異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