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勞動者履行繳費滿1年才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失業保險條例》沒有規定失業保險金每個人可以申請的次數,只要符合《失業保險條例》中規定的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條件,就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相關規定:
第十條 失業保險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一)失業保險金;
(二)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醫療補助金;
(三)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失業人員的喪葬補助金和其供養的配偶、直系親屬的撫恤金;
(四)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補貼,補貼的辦法和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五)國務院規定或者批準的與失業保險有關的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