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單位個人失業保險最低繳費基數是多少?
河北省日前出臺《關于使用失業保險金援企穩崗的意見》,規定在2017年底前,將使用失業保險幫助產業結構調整企業穩定就業崗位。
記者了解到,河北省將對實施產業結構調整政策經營受到影響,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連續繳費一年以上且無欠繳,并采取多種措施穩定崗位,無裁員或少裁員(裁員20人以內且裁員人數占企業職工總人數10%以內)的企業,從失業保險基金中給予穩定崗位補貼,穩定崗位補貼包括轉崗培訓補助、崗位補助和社會保險補助。
轉崗培訓補助包括:在本企業內對職工開展轉崗培訓,培訓合格且在新崗位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按每課時5-8元、最高不超過2200元的標準給予轉崗培訓補助。未裁員的,補助人數按最高不超過企業轉崗培訓總人數的60%計算;少裁員的,補助人數按最高不超過企業轉崗培訓總人數的40%計算。
崗位補助和社會保險補助包括:對積極采取措施穩定崗位的企業,從失業保險基金中給予崗位補助或社會保險補助。崗位補助和社會保險補助人數按最高不超過企業實際參加失業保險人數的50%計算,其中崗位補助標準為當地失業保險金最低標準,補助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社會保險補助最高以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繳費基數為標準計算,根據企業實際參加社會保險的險種及費率,給予單位繳費部分補助,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同一企業每年只能享受崗位補助和社會保險補助的其中一項。
此外,河北省還將降低單位和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最低繳費基數。自4月起,參加失業保險的用人單位人均工資低于上年度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單位和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最低繳費基數可按實際工資總額核定,但最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據了解,啟動實施上述政策,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上年度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余大于當年基金支出總額,能保證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醫療補助金等基本生活保障和現有促進就業項目支出一年以上;失業保險基金不需要當地財政給予補助,失業保險基金管理使用規范,無違法違紀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