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的低保提標方案公布,其中,主城六區的城市標準從540元/月提高到600元/月。因為今年的低保提標文件下發比較遲,7~9月的失業保險金補差將在10月份補發到位。快報訊(記者項鳳華)昨天,南京的低保提標方案公布,其中,主城六區的城市標準從540元/月提高到600元/月。現代快報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新的低保標準從7月份開始執行,為此,南京市失業人員的失業保險金下限也將隨之調整。不過,因為今年的低保提標文件下發比較遲,7~9月的失業保險金補差將在10月份補發到位。
最高標準
根據相關規定,失業保險金,最高不得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最低不得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3倍。7月1日起,南京執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這意味著7月后失業的人員從8月起開始拿失業保險金,其核定的南京市區失業保險金最高能拿到1480元。而7月前失業的人員,其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最高為1320元。據悉,失業保險金的上限已調整,且已發放到位。
最低標準
前天,南京宣布提高低保標準,從7月起,南京主城六區的城市標準由540元提高到600元后,失業人員按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起步標準也將由原來的702元提高到780元,提高了78元。記者了解到,目前按照失業金起步標準領取的人員多為臨近退休的大齡失業者和被征地人員。
什么情況可領取
失業保險金?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南京明確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條件: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且有求職要求。也就是說,如果是員工主動提出辭職的,將無法領取失業金。
另外,還要注意的是,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其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需要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