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是一個繁華的地方,一個能者生存的地方,一個房價頗高的地方,同時還是一個“鴨梨”巨大的城市。在深圳生活需要一定的抗壓性與抗打性。
雖然深圳工作機會很多,但是真正適合的你工作不一定很多,因此造就很多人經常換工作,有時候往往就是半年或者幾個月,這幾個月沒有生活來源怎么辦?領取失業保險金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在深圳領取失業保險金需提供以下資料:
申領的失業員工提供深圳市失業員工證復印件(驗原件);
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驗原件);
本市工、農、中、建四家國有商業銀行中任何一家銀行個人活期儲蓄存折(戶名、帳號頁)復印件(驗原件)等材料。
在深圳申領失業保險金條件如下:
1、申領失業保險待遇的人員必須具有本市戶籍;
2、在法定勞動年齡之內具有勞動能力;
3、在本市連續工作一年以上;
4、失業后按照規定進行了登記并有求職意向。
注意:經失業保險經辦部門核準符合領取條件的,發給《深圳市失業員工失業保險待遇計發決定書》;不符合領取條件的,發給《深圳市失業員工申領失業保險待遇不予受理決定書》。